作者: 孙宜君
维吾尔族民间叙事长诗。在维吾尔族人民中家喻户晓,广为流传。刘发俊、岩石翻译整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1年1月出版。长诗的基本情节为:国王阿巴斯之女赛乃姆,与丞相艾山之子艾里甫经他们的父亲指腹为婚。两人自幼青梅竹马,长大后又同窗攻读,在耳鬓厮磨中产生了爱情。后来国王撕约悔婚,艾里甫不顾艰难险阻潜入宫中当园丁。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携赛乃姆私奔出走。这部叙事长诗在民间有多种异本。在众异本中,以哈吉·玉素甫于1873、1874年在喀什的抄本较为完整。抄本以100页的篇幅抄录了1500行的总共68首诗(歌)。除这个抄本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大学和新疆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图书馆,还收藏有这部长诗的若干石印本。所有这些异本的内容、结构和主人公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描写爱情,并试图多方面地深入开掘这一主题。在维吾尔族民间文学作品中,爱情主题是基本的主题之一。通过对主人公爱情经历的描绘,反映了人民对压迫阶级的仇恨和追求自由、平等的理想。长诗《艾里甫和赛乃姆》中,也是通过描绘爱情经历,揭露帝王同人民之间的矛盾。在长诗的情节发展中,以帝王为代表的封建主义及其腐朽、不义的制度一方,而以艾里甫和赛乃姆所代表的要求正义、平等和自由的人民为对立的另一方。艾里甫和赛乃姆从而成为反抗封建统治、封建宗法政权、封建婚姻制度,为自由和平等而奋战的叛逆者们的代表。长诗中所描绘的艾里甫和赛乃姆的爱情遭遇,是当时维吾尔人民悲惨命运的典型写照。它全面而深刻地描述了维吾尔人民的愿望和理想,成为富于人民性的优秀文学遗产。《艾里甫和赛乃姆》是按维吾尔民间长诗的传统风格,以韵文、散文交替构成的抒情叙事长诗,它的音乐性极强。维吾尔族著名的音乐套曲“十二木卡姆”也被应用在诗中吟唱。长诗的某些段落还被谱以维吾尔人民最喜闻乐见的民族曲调。1934年在伊犁建立的“萨那伊奈底斯”艺术团首次将长诗改编成剧本,并在新疆各地多次演出。1980年由天山电影制片厂在长诗基础上改编的彩色故事片《艾里甫和赛乃姆》摄制成功后,在国内外引起了更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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