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诡辩的荀子与《荀子》·比喻论证》注释|译文
譬称①以喻之。(《荀子·非相》)
【注释】①譬称:比喻说明,“譬”是比喻。
【译文】运用比喻说明的方法使别人理解事理。
【评说】“譬称以喻之”即比喻论证,这种论证方式由来已久。中国古人常用的譬喻,是指一种在辩论中常用的推理论证方式,比今天用作文学修辞方式的“譬喻”含义广泛。也就是说,“譬”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修辞方法,而是一种比喻式类推论证法。这种方法,既解释又说理,以比喻为论据,寓议于喻,喻、议结合,深入浅出,生动具体,能够把深奥、抽象的道理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浅显易懂。
其思维过程是:
设:自己的观点为A,
与自己的观点(A)在性质或因果关系上类似的事物道理为B。
比喻:以B喻A(B的内容浅显,其正确性是对方容易认可的;只要对方承认了B的正确性,也就应该理解和承认A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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