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比主义幸福观就是主要通过与他人的攀比寻求和体验幸福的幸福观。在攀比主义者看来,人的幸福都来之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比较。在比较中,如果己不如人,则痛苦;如果人不如己,则幸福。幸福就是比较后的优越感。所以,人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活得比人强,即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我们应当承认,资源是有限的,竞争不可避免。既然有竞争,就必然有比较。比较不仅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往往还是个人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例如,同类企业之间的比较和竞争促进了企业技术不断进步,管理不断创新,使得产品质量越来越高,价格越来越低,服务越来越好,最终使得广大消费者能够购买到更加价廉物美的商品而增加了更多的幸福。比较广泛地存在于相似的个人之间、家庭之间、单位之间、城市之间、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成为人们学到更多知识的动力,把工作干得更加出色的动力,把日子过得更加殷实的动力,把城市建设得更为漂亮的动力,把国家建设得更为富强的动力。这些动力汇集到一起,就成为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人民群众正是从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中,不断地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分享到更多的幸福成果。
然而,我们所说的攀比主义幸福观与此有所不同,攀比主义幸福观的要害在于完全无视人的内在需要,过分地不适当地追求外在需要。行为根本动机产生于相互攀比,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后果是矛盾和冲突增加,经常承受不必要的精神压力。根本动机背离自然本真,生活必不幸福。
第一,虚荣心的满足不是真正的幸福。虚荣的特点是,在攀比中,我要让人认为我比他强,而不是不如他。虚荣心强的人对“脸面”的关心远甚于对心灵的关心,为了脸面上的“好看”,为了“争一口气”,让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备受熬煎也在所不惜,这种舍本求末的现象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小姐卖身并不都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她们往往把钱更多地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和时尚服装,她们宁愿蒙受肉体的摧残和灵魂的屈辱,也要谋求表面的荣华。许多人买东西不是出于自己的真实需要,而是纯粹为了让别人眼馋。富起来的人如果没有道德的及时跟进,虚荣心会随着金钱的增加而膨胀起来,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会被虚荣的黑洞吞没。中央电视台2013年1月3日新闻联播报道,中国每年舌尖浪费高达两千多亿元,相当于两亿人一年的口粮。主要原因是爱面子,点菜宁多勿少,剩下了不好意思打包。
虚荣心的满足为什么不会带来最终结局上的幸福呢?首先,虚荣心类似于毒品,一旦成瘾,就要经常去满足,得不到满足会痛苦。虚荣心强的人就像吸毒的人一样,肯定不会享受到长久的心灵安逸的幸福。其次,虚荣心强的人往往不去考虑别人的需要,一味地彰显自己,采取虚假的手段放大自己,粉饰自己,吹嘘自己,标榜自己,对人对己不真诚,所以,他们不会让人持久地发自内心地尊敬,只会让人反感、讨厌和蔑视,他们必然生活在不良人际环境的苦恼中。最后,虚荣心强的人会为了满足虚荣违背健康原则。那些锯腿增高的人,那些不顾体内平衡的需要而一味忍饥挨饿过度减肥的人,那些在夏天还没有到来便急不可待地把自己的胸、后腰、肚脐和大腿露在外面的人,必定自食苦果,迟早要付出健康或生命的代价。现在,相当多的妇科病都是因下半身着凉直接导致宫寒而造成的。虚荣心往往会成为导致内分泌失调、肝胆疾病、心血管疾病、忧郁症、神经病以及自杀的罪魁。
第二,攀比容易使幸福感得而复失。获得国际大赛金牌是每个运动员的梦想,一旦梦想成真,他们欣喜若狂。站在领奖台上,当国歌奏响的时候,当国旗升起的时候,他们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是,当他们一旦与获得更高级别或者更多金牌的人相比,他们的幸福水平立即就会降低,他们会自卑,会觉得不幸福。权力是在公共活动中实现自己意志的机会,大家都为此而竞争,如愿以偿后,幸福感油然而生。但过一段时间后,当他们一旦又开始与那些更高级别的人或者与那些先提拔的人攀比时,他们又开始愤愤不平,高升的幸福很快就会被攀比的痛苦思绪所淹没。有些人钱已经很多了,能够确保五代人安享荣华富贵。但是他们觉得并不幸福,因为他们与李嘉诚相比,觉得差得太远了。相互攀比有时候就像幸福的删除键,只要你一按到它,已经获得的幸福就立刻消失了。比来比去,心里只有欲望,没有幸福。
第三,攀比会导致痛苦的连锁反应。相互攀比会引起心理不平衡的痛苦、自卑的痛苦、懊悔的痛苦,而这些痛苦又会衍生出许多别的痛苦来。例如:心理不平衡的痛苦容易使人发牢骚、消极怠工,甚至出现攻击行为,容易得罪领导,产生新的麻烦,为自己的进步设置不必要的障碍;自卑的痛苦会抑制人的创造性和进取精神;懊悔的痛苦会加剧失败感、挫折感和自我否定的痛苦。这些精神上的痛苦不断积累,不断复制,达到一定量后,就会损毁大脑组织,许多抑郁症、焦虑症和精神分裂症就是这么得上的。
第四,攀比容易引发嫉妒,嫉妒容易引发罪恶。嫉妒的特点是不希望别人比自己强,如果有人强于自己,就心生怨恨,并由此引起无缘无故的恶意进攻和伤害,也是人性堕落的一种倾向。嫉妒源于相互攀比,财富和知识的多少,地位、能力和威望的高低,成就的大小,容貌的丑俊,衣着首饰的贵贱,身材的高矮胖瘦,关系的远近,等等,一切可比较的事物,都可以引发嫉妒。一个嫉妒心强的人,凡是在觉得自己不如他人的情况下,都会心生嫉妒。嫉妒会把一个人变成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的恶狼、毒蛇和魔鬼。《狸猫换太子》中塑造的刘娘娘就是这类毒蛇的典型。嫉妒本身是一种痛苦,由嫉妒引起的攻击和伤害必然造成被嫉妒者的痛苦,痛苦之间的反作用,有时候会把更大的痛苦反馈给嫉妒者,痛苦就这样在一来一往中加深,许多恶性案件的发生是由嫉妒引起的。
第五,攀比容易导致奢侈消费和病态消费。攀比使得人类生活越来越脱离实际效用。购物追逐名牌时尚;婚事必须大操大办;住房贪大求新,过度装潢;家具追求豪华昂贵。一些人则纯粹为了炫耀而消费,买东西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实际生活需求,而是要向周围的人表明:我有钱,我比你们有本事,我比你们更幸福。境界不高的暴富者往往乐于比阔斗富,除了比吃、比穿、比车、比豪宅、比藏品、比阔绰、比财富的排行,还比关系、比女人。有的富豪一餐就是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只要能让客人觉得自己大气、豪气、非同小可,只要能“镇”住人,只要觉得有面子,一掷千金在所不惜。希望用这种方式获得优越性的人,恰恰只会暴露他们内心的自卑和空虚。因为,他们所满足的需要产生于他们虚浮的观念和不健康的心理,他们所获得的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优越感”,而不是真正的幸福。奢侈消费和病态消费会误导消费方向,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引入歧途。奢侈消费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社会财富的严重虚耗,是一种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并殃及子孙生存权利的消费模式。攀比的结果是:人越来越不知足了,人类的生活逐渐演变成为以生存需要为基础的、以比别人更优越为目的的永无止境的痛苦挣扎。
第六,攀比会扼杀人淳朴、真诚的自然天性。人的动机分内源性和外源性。内源性动机是自然需要,满足会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例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安全等生存需要的满足,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持体内平衡,而不是为了让人羡慕,满足这些需要解除的是我自己身体上的痛苦,满足后的愉悦感是我自己身体内部的生理反应,与别人毫不相干;亲情、爱情、友情、归属、审美等情感需要都是自然需要,满足了,我自己心灵就安逸,不满足,无论我多么有权有势有钱,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睡不着觉,痛苦会如影随形;学习、创造和为大家为社会作贡献的需要也是每个人潜在的需要,满足了,我就觉得活得有价值有意义,不满足,无论别人怎么赞美我,无论我头上有多少光环,我都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比较后的优越感是外源性的动机,大多来自于人虚浮的观念。例如,过去女学生有了男朋友觉得不光彩,不管心里多么喜欢,也不敢去交往;现在女学生如果没有男朋友,反而觉得不光彩,不管喜欢不喜欢,先挂一个再说。其实,有没有男朋友完全是自己的事,满足的是自己的情感需要,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与别人没有关系。许多女孩子就是怀着与别人攀比的目的找对象的,结果吃尽了苦头。再比如,现在为了弘扬孝道,有些地方把是否孝顺作为提拔的条件之一,于是,就有人天天推着自己的老母在组织部门口转悠,这就是一种伪善。外源性需要往往会损害自发性兴趣,会扼杀人淳朴、真诚的自然天性。现在家庭和学校教育中普遍存在着增加外部刺激强度的倾向。行政单位繁琐的考核,以及过多过滥的奖励也存在类似的情形。
比较后的优越感只能满足人的自尊需要,说到底它仅仅是一种心理需要的满足。幸福是以自然规律为根据的,背离自然规律的优越感如同水上的浮萍,不会使人产生真正的幸福。人的生活本质上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人的根本动机源于人的自然需要,而非相互攀比。因此把幸福定义为比较后的优越感不仅违反定义的基本规则,而且是非常有害的。互相攀比是贪欲的原因,贪欲是痛苦的原因。比较会把人引向虚荣的黑洞。相互攀比会使人陷入比较输赢的陷阱,使人心趋向于伪善、肤浅、浮躁和过于自我,越来越远离善良、淳朴、真诚、正直的自然天性,越来越难以感受到在较高境界上做人的意义与乐趣。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社会上盛行的三种消极的幸福观是导致价值虚无和道德滑坡的思想根源,是滋生违法犯罪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思想根源,也是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以后,许多人反而觉得不幸福的思想根源。因此,树立科学的幸福观是时代提出的迫切任务,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关键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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