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思想是孟子政治思想的精华。他认为,对一个国家来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心》下)还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所谓“易位”,就是由贵戚之卿予以撤换。这种观念是奴隶主贵族内部民主制的遗留。在古希腊曾经存在过,在中国西周共和时期也实行过。战国时期,君权大张,民贱君尊,不再有人提及。所以齐宣王一听到孟子此番言论,恼怒得马上变脸。孟子还认为,国君如果对待臣民不关心爱护,那么臣民对国君冷漠,甚至敌视,都是可以理解的。他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离娄》下)把君臣关系看成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等关系,没有天生的服从义务和隶属关系。他还认为,残暴的国君不配称之为君。当时有人认为,汤放桀,武王伐纣,是以臣弑君。孟子反驳说:“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甚至把推翻残暴的国君说成是“救民于水火之中”,“为匹夫匹妇复仇”的正义事业。这种理论与绝对尊君的孔子有所不同,昏君鲁昭公破坏周礼,孔子明明知道,不敢承认,反而说他知礼。后世有的封建帝王对孟子很恼火。明代朱元璋称帝后,曾下令把《孟子》关于重民的言论删去八十余条,不准学生学习,不准用作科举考试题目。还把孟子的牌位从孔庙里搬出去,斥责孟子不配配祀孔子。经人苦谏,才得恢复。
以民本思想为基础,形成孟子的“仁政”理论。他反复告诫各国统治者,能否得天下或保天下,关键在是否得到人民的拥护。“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他再三劝说统治者,要“保民”“若保赤子”“使民以时”“无夺民时”“省刑罚”“薄税敛”“取于民有制”。坚决谴责“虐民”“残民”,和“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的贫富对立现象,反对“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不义之战,认为战争的胜负取决于民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主张在土地制度上进行改革,要使“民有恒产”,实行井田制。方里为井,每井九百亩,形成井字形,中间百亩为公田,其余八百亩分给八家为私田。八家共耕公田,收获归公,而私田收入则归劳动者自己。在私田内,有五亩地可以盖房子,树之以桑,有鸡犬之蓄,老者可以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有空还要进行文化道德教育。这是孟子理想的社会蓝图。井田制属于劳役地租制,而不是奴隶制,因为奴隶不可能有个人财产。这种制度在古代可能存在过,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已废止,“开阡陌,废井田”,为新的土地私有制和实物地租制所取代。孟子的这套主张,是改良,而不是革新,也不能说是复辟倒退。从汉代到清代,许多思想家、政治家鼓吹过,试验过井田制,都失败了。
孟子赞成社会分工。认为“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滕文公》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分工,国家管理者和普通民众的分工,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孟子与农家学派就此进行过一场激烈辩论。农家学派主张管理者与民并耕而食,一边自谋生业一边治理国家。这种现象在原始社会确实实行过,到奴隶社会早已破坏了,到封建社会根本不存在了。孟子劳心劳力分工的主张是符合历史潮流的。至于说后来成为替剥削制度辩护的理论基础,那不应由孟子负责。
孟子还坚持商品按质论价,批评农家学派只看数量计价,鞋子大小一样就一个价,而不考虑质量和加工的粗细。孟子说,那样一来人们都去制造劣质产品了。孟子的价格观无疑是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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