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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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审美分类创造·笔意

书法美学术语。 与笔法、笔势同为书法中的三要素。是书法家特有的艺术造诣在点划姿态、字迹结构、章法气韵诸方面的综合体现。

某一书家独特笔意的构成必定是书法艺术共有的美学规律与作者个人才能和功力的高度结合,它既符合严格的书法艺术法度,又具有着浓郁的个人特征。它是在专精、广博的基础上脱化而成的一家面目。故历代名家在论述学习前人法书的甘苦时,皆一再强调学其笔意而不拘泥于形似。宋董逌《广川书跋》中谓: “书法贵在得笔意。若拘于法者,正似唐经所传者尔。其于古人极地不复到也。”即指学古人书法必学其笔意,而不可如唐代经生书手的拘于法度而只求形似。

苏轼在其《和子由论书》诗中说: “吾虽不善书, 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亦指学书贵在通其意。 《新唐书·魏征传》谓魏征第四子“叔瑜,豫州刺史,善草隶,以笔意传其子华及甥薛稷。”即重视笔意的传授。得笔意方为学得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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