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文本
现代西方接受美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英文是Text,本义有原文、本文、文本的意思,在接受美学中是指与读者发生接受关系前文学作品本身的自在状态,是属于作者的东西,仅具有意义势能,与这种自在状态的“文本”发生与接受者的阅读、欣赏关系后的文学作品,特别是被读者经阅读、欣赏而灌注了自己的经验体会后的文学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作品在阅读欣赏过程中,其意义势能已经转换为动能做功。因此接受美学理论特别强调要把“文本”的范畴加以确定,标定其在文学活动过程中的非独立意义,因而与俄国的形式主义、美国的“新批评”、和联邦德国的文体批评论那种专注于从作品本身价值上认定作品的独立性,便成了两极的对立。接受美学的“文本”论主张的立论者,首属联邦德国的姚斯,他在论述中提出,一部文学史应该是审美接受和生产的一个过程,其结构沿文本→读者→批评家→作者→文本的序列式构成。
按“文本”论的观点看文学艺术,是读者的接受使作品产生了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成为真正的作品,所以一部文学史不应只是作家写作品的历史,而应是有读者参与的历史,只有创作过程与接受过程的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文学艺术过程。这就把传统的文艺美学只强调作家与作品的关系的单向构成的格局打破了,也对作品只有功能潜力,而具体的功能的实现须由接受主体来实现的复杂关系作出了明确表述。
“文本”论特别强调接受者的参与作品创造的作用。因为不同时代的不同接受者都以自身的经验注入自己所接受的作品,因为这种施动总给作品增加新的意义、作出新的解释,历史上许多作家作品忽隐忽现、忽冷忽热就是这种过程中的施动结果。
由于“文本”论特别注意接受者在文学艺术活动中的意义,这就把对作品的社会实践价值考察和认定,引向与实践主体不可脱离的地步。
接受美学是以接受者对于“文本”的知解力和他的评价经验为前提的,以接受者在“文本”中重建创造性的审美机制为学说的中心点。 所以对于“文本”的基础意义常有忽略,而把“文本”的意义势能到动能做功的转换,寄托在接受者的“期望水准”的随势变更和保持积极的接受态度上。对此,西德与东德的不少批评家都表示怀疑,特别认为难以写成一部文艺接受史。曼德尔考认为,公众的期望水准在全部效果史的时间进程中不断上升,在传统习愤势力影响下不断地重新形成或消失;然而要对各个阶段的期望水准进行区分,十分困难。开塞尔也认为,期望水准同其研究者的历史位置也是相对的;而且,过分强调接受者的积极态度,就使得艺术作品的客观质量遭受忽视。瓦依曼认为,这种方法可能导致对文学作品生产的忽视;事实上期望水准或者无法复原(在远古时代),或者分裂成互相矛盾、彼此抗争的五花八门的读者期望(在近代)。
随着接受美学理论的不断发展,象“新批评”那样把”文本”看作是脱离作家母体、又与读者无关的独立自在的实体的观点,已明显地不入时了;但接受美学的一些代表人物偏激地把“文本”看成是“空洞的形式”,其意义甚至完全要由接受者来充填的观点,也不够科学。马克思的审美对象创造审美主体,审美主体又创造对象的理论,也是我们在“文本”问题上的基本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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