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新护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新护

新护(约公元10——11世纪)印度古代美学家,文艺理论家。生平不详。他为印度古代两部重要美学和文艺理论著作《舞论》和《韵光》作注释。这两部注是以上两书的释论,实际都应算是独立的著作。

新护的《韵光注》发挥了《韵光》提出的“韵”的美学思想。他从分析语言入手到评论诗的特色,指出诗的灵魂不在于体裁风格,而在其暗示的意义,即所谓“韵”。他进一步认为诗的韵主要在于感情,由此使读者直接获得一种美感享受。他以这种理论为核心,论及诗的各个方面,并将这种理论应用于戏剧、音乐、舞蹈等艺术种类,写了《舞论注》。

新护提出并论述了“喜”这一重要美学范畴。 “喜”原义即欢喜,作为宗教哲学术语,意为最高的福乐,是瑜伽修行所达到的最高境界。 “喜”是一种精神境界,要求达到梵我合一,物我双亡,人神结合。新护将“喜”引进美学理论,提出“喜以解味”作为审美的最高原则。他认为审美的最高境界同宗教修行所达到的最高境界是一致的,都是要舍弃个人,人同宇宙合一,人神合一。新护认为,艺术品的美在于其“味”和“韵”能令人达到喜的境界。新护这一美学思想的根源是印度教一个神秘主义教派的信仰,又以吠檀多哲学的不二论为哲学基础,从而使他的美学思想超出了《舞论》提出的“味”和《韵光》所论的“韵”的范围,成为一种神秘主义、唯心主义的美学理论。

新护的美学思想在印度古代美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在新护之前印度古代美学与哲学长期不相合。讲艺术的着重形式技巧,讲哲学的不论美,以致于从公元前后的《舞论》到九世纪的《韵光》,尽管已有美学思想体系,却没有得到哲学的发挥,因而缺乏深刻的思辨性。新护的美学思想结束了这种分离局面,把美学与哲学、宗教联系起来。其次,新护的美学理论,由印度古代美学只注重创作方面的技巧形式和艺术品的美,转移到审美主体方面,即主体的审美感受方面。他所注重的不仅是艺术品的问题,而且包括了创作者和鉴赏者双方一致的精神享受问题。第三,新护的两部释论,特别是《韵光注》,对印度后来的美学和文艺理论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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