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心理定势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心理定势

“定势”概念是由德国心理学家缪勒(1850—1934) 和舒曼(1863—1940) 在1889年提出的,经由苏联心理学家乌兹纳捷(1886—1950)进一步发展形成的一种理论。他们认为先前的一定心理活动所积累起来的准备状态,决定着后继类似的心理活动的趋势。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克雷奇在解释“心理定势”时说:它是“有机体作特殊反应或系列反应的准备”。这就是说个体先前的某些知觉经验被累积起来,构成一个较为强固的心理组织,并具有吸引同类物以强固原有组织结构及排斥相异体以保持自身的特性的特殊能力。这个整体的功能开始影响内在的新的知觉过程以及支配个体的外在行为活动,也就是说,这个心理知觉组织整体上具有一定的趋向性,任何违背这种趋向的刺激模式都将被抛弃,而新的心理活动和行为都要受这个趋向性的制约。审美心理定势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审美心理定势揭示了审美主体在进入具体审美活动以前个体的特殊心理状态情况,它是指影响或决定同类后继审美心理活动的趋势或形成审美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即按一种相对稳定的审美趣味和审美态度的思路进行审美创造和欣赏。

所谓审美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就是指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诸因素的一种结构状态。任何一个审美活动都不是从“空白”开始的。一个审美活动最终总是具体的预先准备性的实现,正是这种审美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决定了审美主体在具体审美活动中的心理活动,使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形成一种趋势,并为主体的审美活动指明一个方向。这个方向一般也将是主体的审美心理定势强固、发展的方向。由于这种方向,势必使审美主体在审美知觉活动中舍弃对审美对象的许多不相关的审美知觉,而倾向于他以前看见过的和他最乐于见到的东西,使整个审美知觉呈现出一种习惯选择性。

审美心理定势是个体性的。乌兹纳捷说: “定势是表现所谓主体的个性状态的某一种完整的东西。”一定的审美心理定势的形成,取决于审美个体过去的审美实践经验,逾越不了个体的领地。但个体的审美心理定势的建构是无意识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审美心理定势存在于个体的无意识领域。

构成审美心理定势的因素有许多,主要是:主体早先多次获取的审美经验,这被称为频因;主体刚刚获得的审美经验,这被称作近因。近因较之频因更为重要和有效,人更容易受近因的控制。审美主体的审美需要、情绪和审美价值的观念也常常构成审美心理定势的因素。审美需要愈强烈,定势也就越强固。审美心理定势受审美心境和情绪的影响,在很好的心境中,一切事物都显得美好起来,这就是一种定势效应。在审美价值的观念上,人们倾向于同自己的观念相一致的对象,这种心理又是异乎寻常的固执。

审美心理定势具有正负两种效应。审美心理定势能使审美主体更迅速地、更有效地抛开无用的知觉,而达到有效的审美知觉。审美心理定势还会更好地培养艺术家的独特的艺术感受,使之具备敏锐超凡的洞察力。在艺术欣赏活动中,审美心理定势可使欣赏者进行有效的审美知觉的选择,并使艺术的假定性得以成功。审美心理定势有时还会使人们忽略广袤世界中许多美的事物和现象,束缚艺术家进行创造性的艺术活动,从而产生公式化、概念化的低劣作品,这是审美定势的负效应。只有打破这种意义的审美心理定势,灵感才会降临到艺术家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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