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性善说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性善说

作为哲学思想的性善说,是由孟子最早提出的。他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但这“善”的具体内容是有阶级性的,这就是“仁”、 “义”、 “礼”、“智” “四端”。孟子说: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可见,所谓善的实际内容,还是封建的道德观念。

孟子把人对善的爱好与美感相联系,明确肯定了人格美的审美意义。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乐“仁义”而达于手舞足蹈的地步,这就和审美的愉悦联系在一起了。强调美和善、美感和道德感的联系和同一,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突出特征,而这又是和孟子以及整个儒家从人性善的角度肯定人格美的审美意义分不开的。

从人性善出发,孟子还有关于共同美的论述。既然“善”是人人生而具有,对仁义礼智的爱又人心皆然,而善即美,道德情感即审美快感,所以人人都有共同的美感。孟子把这一点与人的共同生理快感进行了类比。他说: “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 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人有共同的生理器官,所以有共同的感官享受。而人的心也正如人的生理器官一样是共同的,这就是“理”、“义”。因此,也就有由共同的道德感引发的共同美感。

孟子的美学思想有进步的一面,他对主体人格美的高扬,对善和美的联系一面的强调,以及共同美感的思想,都有其合理性,并对中国古典美学和文学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孟子的“性善悦”完全抹杀人的阶级地位对其道德感的决定性意义,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理论。而他的所谓“善”的具体内容还是封建的纲常等级观念,在强调美和善的联系的同时没有看到它们的区别,而在论述共同美感的同时则忽略了美感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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