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优美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优美

指审美对象处于矛盾相对统一的和谐平衡状态,而呈现出来的具有柔媚、秀丽、幽雅、宁静等特征的审美素质。优美也常被人称之为纤丽美、典雅美、阴柔美、秀美等,是与崇高相对应的最为常见的美学范畴,等于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狭义的美的概念。

优美广泛地存在于自然景物、社会生活和艺术作品等审美对象之中,给人以轻松愉悦、心旷神怡的审美感受。风和日丽、平湖秋月、柳浪闻莺、瑞雪初霁,大自然的优美景观,使人沉醉于宁静温馨,怡情悦性的境界之中。人们生活在宁静和谐的社会环境中,人际关系融洽协调,亲切和睦,心中充满爱的阳光和友谊的快乐,从而沉浸在优美的审美体验之中。优美更是艺术所致力表现的对象。古希腊的雕塑维纳斯典雅秀丽,安格尔的绘画柔媚动人,李清照的词婉约典雅。

在美学史上,许多美学家注意到优美与崇高两个概念的区别。博克在谈崇高与优美的不同时指出: “崇高的对象在它们的体积方面是巨大的,而美的对象则比较小;美必须是平滑光亮的,而伟大的东西则是凹凸不平和奔放不羁的;美必须避开直线条,然而又必须缓慢地偏离直线,而伟大的东西则在许多情况下喜欢采用直线条,而当它偏离直线时也往往作强烈的偏离;美必须不是朦胧模糊的,而伟大的东西则必须是阴暗朦胧的;美必须是轻巧而娇柔的,而伟大的东西则必须是坚实的,甚至是笨重的。”博克所谈的美实际就是指优美。在他看来“优美这个概念和美没有多大区别”。他的思想后来直接影响到康德。康德十分赞同博克对美与崇高的区分,并在其基础上对优美和崇高问题做了哲学的探讨。里普斯也曾给优美下了一个描述性的定义: “凡不是猛烈地、粗暴地、强霸地,而是以柔和的力侵袭我们,也许侵入得更深些,并抓住了我们内心的一切, 便是‘优美’”。中国古典美学中有阴柔之美的说法,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优美。清代文学家姚鼐这样描述优美的特征: “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则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廖廓”。当代美学家朱光潜称优美为“秀美”,他在《谈美书简》一书中说:秀美类似中国文论中的阴柔。“春风微雨,娇莺嫩柳,小溪曲涧荷塘之类自然景物和赵孟頫的字画、《花间集》、《红楼梦》里的林黛玉、 《春江花月夜》乐曲之类文艺作品都令人起秀美之感。”

优美体现为以单纯平易的方式实现着对自身实践活动的肯定,表现了人类实践驾驭客观必然规律所达到的纯熟、自如轻松的程度,因此有人称它为平易的美。与此相反,壮美和崇高则可以说是艰难的美,因为它反映着人类实践的艰难历程,带有人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改塑自身所进行艰苦斗争的历史痕迹。优美在形式上具有娇小、柔和、宁静、秀雅、轻巧等特点,这同粗犷、雄伟、激荡、刚健的阳刚之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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