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要有其田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耕者要有其田

孙中山

学生诸君:你们这次毕业,到各乡村去联络农民,这是我们国民党做农民运动所①办的第一件事。我们从前做革命事业,农民参加进来的很少,就是因为他们知识程度太低,不知道有国家大事,所以对于国家很冷淡,不来管国事。你们毕业之后,到各乡村去联络农民,首先便要一般农民知道对于国家有什么责任,农民所仰望于国家的有什么利益。这个革命政府,是想要做成一个人民为主体的国家。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来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要农民来做本党革命的基础,就是大家的责任。大家能够担负这个责任,联络一般农民,都是同政府一致行动,不顾成败利钝,来做国家的大事业,这样我们的基础可以巩固,我们的革命便可以成功。如果这种基础不能巩固,我们的革命便要失败。诸君在这地学了几个月,知道我们革命,是要根据三民主义。大家到各乡村去宣传,便要把三民主义传到一般农民都觉悟。农民在中国是占人民的最大多数,所以农民就是中国的一个极大阶级。要这个极大阶级都能够觉悟,都能明白三民主义、实行三民主义,我们的革命才是彻底。如果这个极大阶级不能觉悟,来实行三民主义,就是我们的革命在一时成了功,还不能说是彻底。大家到乡村去宣传,有什么方法可以讲明白三民主义,令一般农民都觉悟呢·要一般农民都容易觉悟,便先要讲农民本身的利益;讲农民本身的利益,农民才注意。如果开口就是讲国家大事,无知识的农民,怎么能够引起兴趣呢·先要讲农民本身有什么利益,国家有什么利益,农民负起责任来,把国家整顿好了,国家对于农民又有什么利益,然后农民才容易感觉,才有兴味来管国事。大家都知道,中国把社会上的人,是分成士农工商四种。这四种人比较起来,最辛苦的是农民,享利益最少的是农民,担负国家义务最重的也是农民。在农民自己想起来,以为受这种辛苦,尽这种义务,这是份内应该有的事;这种应该有的事,是天经地义,子子孙孙不能改变的;祖宗业农,受了这种辛苦,子孙也应该承继,来受这种辛苦,要世世代代都是一样。这种思想,是从前的旧思想。我们现在用政治力量来提倡农民,就要用国家的力量来打破这种思想;就是要一般农民,不要从前的旧思想,要有国家的新思想。有了国家的新思想,才可以脱离旧痛苦。要一般农民都有新思想,都能够自己来救自己的痛苦,还是要农民自己先有觉悟。现在许多人都说中国的农业社会和俄国不同,从前俄国有大地主和农奴,地主和农奴的财产,过于不平均;现在中国没有大地主,只有小地主和一般农民,这般小地主和农民的财产,同俄国地主和农奴的情形比较起来,还算是很平均的。就片面的情形讲,这是讲得过去的。但是切实调查起来,用中国现在的情形和俄国从前的情形比较来说,是中国的农民享幸福些呀,还是俄国的农奴享幸福些呢·是中国的小地主专制些呀,还是俄国的大地主专制些呢·依我看起来,从前俄国大地主所有的土地,都是几百万方里,甚至于几千万方里,那些大地主对于许多农奴,自然不能精神贯注;因为精神贯注不到,待遇农奴自然是很宽大。我们这些小地主,总是孳孳为利②,收起租来,一升一勺,一文一毫,都是要计算,随时随地,都是要刻薄。农民所受的这些情形,到底是不是的确,还要等到你们再去调查。就我个人的心理比较,从前俄国农奴所受的痛苦要小,现在中国农民所受的痛苦要厉害得多。现在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如果耕者没有田地,每年还是要纳田租,那还是不彻底的革命。中国的人民,本来是分作士农工商四种。这四种人中,除农民以外,都是小地主。如果我们没有预备,就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还免不了再来革命。我们此时实行民生主义,如果马上便要耕者有其田,把地主的田都拿来交到农民,受地的农民,固然是可以得利益,失地的地主,便要受损失。但是受损失的地主,现在都是稍为明白事体的人,对于国家大事,都很有觉悟,而一般农民全无觉悟。如果地主和农民发生冲突,农民便不能抵抗。我们要免去现在的冲突,要农民将来能够抵抗,大家此时便要对农民去宣传,把农民的痛苦讲得很清楚,让一般农民都知道。农民只要知道了痛苦,便一定有觉悟;农民有了觉悟,自然要来向政府求救,解除他们的痛苦。好象近来我们在香山举行农民运动,要解除农民的痛苦,便有许多农民向政府说:政府既是要解除我们的痛苦,为什么政府反向我们加抽沙田捐③呢·这岂不是加重我们的痛苦吗·象这个样子,我们农民的痛苦,究竟要怎么样才可以救呢·如果遇到了这种问话,一时便不容易答复。再者,现在这个革命政府,有很多军队,我们要维持目前这样多的军饷,便不能不多抽税。这种税源,都是从穷人来的,富人所受的负担很少。如果不讲明白,农民还不知道,若是现在讲明白了,农民都知道很痛苦,他们一定来要求免去这种痛苦。所以你们在宣传的时候,一定发生许多情形,是自相矛盾的。对于这种矛盾,要用什么方法去解决呢·就是要农民全体都有觉悟,如果全体农民都能够觉悟,便有方法可以解决。譬如广州一府的农民,能够全体觉悟起来,便可以联络成一个团体,广州的农民都可以联络起来,便可以解除广州府农民的痛苦。推到广东全省农民的情形,也是一样。所以当宣传的时候,有了以前所讲的矛盾,发生了那种冲突,独一无二的解决方法,便是先劝农民结团体。农民是多数,地主是少数,实在的权力,还是在农民的手内。如果由一省的农民推到全国的农民,都能够联络起来,有很好的团体,农民要解除痛苦,便有好办法:政府便可以靠农民做基础,对于地主,要解决农民问题,便可以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令耕者有其田,不至纳租到私人,要纳税到公家。象这样的办法,马上就拿来实行,一定要生出大反动力。所以此时大家去宣传,一定要很谨慎,只能够说农民的痛苦,教他们联络的方法。先自一乡一县联起,然后再联到一府一省,以至于全国。当联络的时候,还是要农民自己去出力;不过要怎么样出力的方法,就要你们指导。你们更要联络全体的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农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损失,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我们要能够这样和平解决,根本上还是要全体的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个意思就是要农民得到自己劳苦的结果,要这种劳苦的结果,不被别人夺去了。现在农民的劳动结果,在农民自己只能分四成,地主得了六成;政府所抽的捐,都是由农民出的,不是由地主出的。象这种情形,是很不公平的。我们从前没有工夫做发现这种不公平的宣传,这回的宣传是第一次。诸君去实行宣传的人,居心要诚恳,服务要勤劳,要真是为农民谋幸福。要在最快的时间之内,用极好的联络方法,先把广东全省的农民,都联络起来,同政府合作,才有办法。此时农民没有联络之先,便要暂时忍耐,将来才可以享幸福。要农民将来可以享幸福,便要望诸君赶快去宣传联络。农民都联络了之后,我们的革命才可以成功。

(1924年8月23日)

选自《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注释〕 ①农民运动所: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广州举办,第一届于1924年7月3日开学,这是孙中山在农讲所毕业典礼上的演说。 ②孳孳(zī)为利:孳孳,勤勉不懈之意。指勤勉不倦地追求利益。《孟子·尽心上》:“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 ③沙田捐:行于广东,沿海地区因涨沙而形成的田,称为沙田。沙田捐是在正税之外,每亩加征二钱,由地主和佃农按主八佃二分摊,用途为防务和开垦海滩。〔鉴赏〕 在本文中,孙中山主要围绕宣传、教育、组织农民而论,阐述革命彻底成功的基础是农民,解决农民问题的办法在于“耕者有其田”。

孙中山的土地主张,是民生主义核心内容之一的“平均地权”。辛亥革命以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仍然牢牢地束缚着广大农民。为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迫切要求,孙中山在“平均地权”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作为当时解决土地问题的基本纲领。他认为只有实行“耕者有其田”,才能解决当时严重的民生问题,认为“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399页)。国共合作后,更是突出强调这一口号。孙中山在早年的革命生涯中,主要的依靠力量是华侨、留学生、会党和新军等,轻视了农民的作用。十月革命后,他对自己早年领导革命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逐渐认识到农民的革命作用,认为“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强调“国民党这次改组,要加入农民运动,就是要用农民来做基础。要农民来做本党革命的基础,就是大家的责任”。只有“农民全体都有觉悟”,农民“都能够联络起来,有很好的团体”,“我们的革命才能成功”。因此,国民党的任务就是要用三民主义去宣传、教育农民,提升其觉悟,而“要一般农民都容易觉悟,便先要讲农民本身的利益;讲农民本身的利益,农民才注意”。而农民的根本利益无疑是土地问题。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孙中山以巨大的震动和启发。通过对中俄两国农民状况的深入比较,认为“从前俄国农奴所受的痛苦要小,现在中国农民所受的痛苦要厉害得多”。借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经验,孙中山认识到“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地,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所以,中国“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如果耕者没有田地,每年还是要纳田租,那还是不彻底的革命”。但是,在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中,对马克思阶级斗争的思想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其并不能解决民生问题,主张用“和平”的手段去解决民生问题。孙中山并不主张耕者平分地主的土地,只是反对地主占有土地,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他的这一思想反映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他认为这样对待地主,才能逐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因为国家可以通过征收地价税,以帮助农民得到土地。地主自然反对,那么政府“便可以照地价去抽重税。如果地主不纳税,便可以把他的田地拿来充公,令耕者有其田,不至纳租到私人,要纳税到公家”。但是,孙中山认为即便像“这样的办法,马上就拿来实行,一定要生出大反动力”,更不用说“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还免不了再来革命”。因此,对于如何实现“耕者有其田”,他认为“要联络全体的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农民可以得利,地主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孙中山在“耕者有其田”思想的实施上,反对立即将地主的田地分配给农民这种激烈的做法,他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非暴力渐进路径,变革封建土地私有制。主张通过国家调节的方法,即对地主的土地通过国家征税,有偿地变为国家所有,达到限制地主的地租收入,同时让贫民有田可耕,从而缓和阶级矛盾,遏制社会动荡,使社会和经济顺利发展。但由于孙中山的这一土地纲领,只是间接地对地主抽重税,最终又没有明确怎样让农民得到土地,也无从满足农民迫切要求挣脱封建桎梏和获得土地的要求,这就决定了“耕者有其田”难以真正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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