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谈小品文》散文全文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杂谈小品文

自从“小品文”这一个名目流行以来,看看书店广告,连信札、论文,都排在小品文里了,这自然只是生意经,不足为据。一般的意见,第一是在篇幅短。

但篇幅短并不是小品文的特征。一条几何定理不过数十字,一部《老子》只有五千言,都不能说是小品。这该像佛经的小乘似的,先看内容,然后讲篇幅。讲小道理,或没道理,而又不是长篇的,才可谓之小品。至于有骨力的文章,恐不如谓之“短文”,短当然不及长,寥寥几句,也说不尽森罗万象,然而它并不“小”。

《史记》里的《伯夷列传》和《屈原贾谊列传》除去了引用的骚赋,其实也不过是小品,只因为他是“太史公”之作,又常见,所以没有人来选出,翻印。由晋至唐,也很有几个作家;宋文我不知道,但“江湖派”,却确是我所谓的小品。现在大家所提倡的,是明清,据说“抒写性灵”是它的特色。那时有一些人,确也只能够抒写性灵的,风气和环境,加上作者的出身和生活,也只能有这样的意思,写这样的文章。虽说抒写性灵,其实后来仍落了窠臼,不过是“赋得性灵”,照例写出那么一套来。当然也有人豫感到危难,后来是身历了危难的,所以小品文中,有时也夹着感愤,但在文字狱时,都被销毁,劈板了,于是我们所见,就只剩了“天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灵。

这经过清朝检选的“性灵”,到得现在,却刚刚相宜,有明末的洒脱,无清初的所谓“悖谬”,有国时是高人,没国时还不失为逸士。逸士也得有资格,首先即在“超然”,“士”所以超庸奴,“逸”所以超责任:现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实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

不过“高人兼逸士梦”恐怕也不长久。近一年来,就露了大破绽,自以为高一点的,已经满纸空言,甚而至于胡说八道,下流的却成为打诨,和猥鄙丑角,并无不同,主意只在挖公子哥儿们的跳舞之资,和舞女们争生意,可怜之状,已经下于五四运动前后的鸳鸯蝴蝶派数等了。

为了这小品文的盛行,今年就又有翻印所谓“珍本”的事。有些论者,也以为可虑。我却觉得这是并非无用的。原本价贵,大抵无力购买,现在只用了一元或数角,就可以看见现代名人的祖师,以及先前的性灵,怎样叠床架屋,现在的性灵,怎样看人学样,啃过一堆牛骨头,即使是牛骨头,不也有了识见,可以不再被生炒牛角尖骗去了吗?

不过“珍本”并不就是“善本”,有些是正因为它无聊,没有人要看,这才日就灭亡,少下去;因为少,所以“珍”起来。就是旧书店里必讨大价的所谓“禁书”,也并非都是慷慨激昂、令人奋起的作品,清初,单为了作者也会禁,往往和内容简直不相干。这一层,却要读者有选择的眼光,也希望识者给相当的指点的。

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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