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散文名篇·伐树记》唐宋八大家名作鉴赏
署之东园,久茀不治①。修至始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春阳既浮,萌者将动。园之守启曰:“园有樗②焉,其根壮而叶大。根壮则梗地脉,耗阳气,而新植者不得滋;叶大则阴翳蒙碍,而新植者不得畅以茂。又其材拳曲臃肿,疏轻而不坚,不足养,是宜伐。”因尽薪之。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广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修曰:“噫,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若独不能损数畦之广为杏地耶?”因勿伐。
既而悟且叹曰:“吁!庄周之说曰:樗、栎③以不材终其天年,桂、漆④以有用而见伤夭。今樗诚不材矣,然一旦悉剪弃;杏之体最坚密美泽可用,反见存。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耶?”
他日,客有过修者。仆夫曳薪过堂下,因指而语客以所疑。客曰:“是何怪耶?夫以无用处无用,庄周之贵也;以无用而贼⑤有用,乌能免哉?彼杏之有华实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盖有利之者在死,势不得以生也。与乎杏实异矣。今樗之臃肿不材,而以壮大害物,其见伐诚宜尔。与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说,又异矣。凡物幸之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客既去,修善其言而记之。
【注】
①署:此指西京河南府衙门,时欧阳修任西京留守推官,居洛阳。茀(fú扶):杂草丛生。②樗(chū出):又称臭椿。③栎(lì立):落叶乔木,即橡树,通常称柞树。④桂、漆:桂树、漆树。⑤贼:戕害,迫害。
本文作于仁宗天圣九年(1031),当时作者在西京留守推官任上。他就衙门周围的环境美化与两位园丁的对话,引出庄周之才与不才的观点和回答,表达了自己的感慨。
文章开始是记叙部分,“署之东园,久茀不治”,由此记述了两件小事。其一是欧阳修使人“辟之,粪瘠溉枯,为蔬圃十数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园之守”认为樗树“根壮而叶大”,“梗地脉,耗阳气”,“阴翳蒙碍”,使新栽的竹木“不得滋”,“不得畅以茂”,于是满园的樗树很快便成了一堆堆烧材。其二是看守菜园的园丁又提出要砍掉“圃之南”的杏树,欧阳修却以“今杏方春且华,将待其实”而制止了他。
这本来是两件不显眼的小事,但由于它们触发了作者的思考,要被当做砍伐的树自然是不成材并且有害于庄稼蔬菜生长的,这就跟庄子奢谈的“樗、栎以不材终其天年”矛盾了,于是便引出了下文中的“悟且叹”和“指而语客以所疑”——“岂才不才各遭其时之可否邪”。
最后通过主客问答的形式,澄清了第二段提出的质疑,指出:“凡物之幸与不幸,视其处之而已。”即一切物类的遭遇,都是由其所处的环境决定的,环境适合其生就能生,环境不适合其生就不生。生或不生与有用与无用没有本质联系。从而跳出了庄子的“以无用处无用”这一虚无遁世的思想圈子,否定了其“才者死不才者生”的消极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示了欧阳修乐观上进,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一方面也表现了作者卓越的见识和深厚的学养,以及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后人评论
当代有人评此文:“寓题篇中,出其不意,情深韵长,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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