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季康子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1]。仲尼不对,私于冉有曰:“求来!女不闻乎?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于是乎有鳏、寡、孤、疾,有军旅之出则征之,无则已。其岁,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2],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3];若欲犯法,则苟而赋,又何访焉!”
【注释】
[1]冉有:孔子的学生,名求,是季康子的家臣。
[2]稯(zōng):计算谷物的单位,古制六百四十斛为一稯。秉:这里指计算禾把的单位。缶:古制十六斗为一缶。芻(chú):同“刍”,指喂牲畜的草。
[3]籍:指籍田法,即田赋法。
【译文】
季康子打算按田亩增收田赋,派冉有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没有正式答复,私下对冉有说:“冉有,你没听说吗?先王按照土地的肥瘠分配土地,按照劳力的强弱征收田赋,而且根据土地的远近来对田赋加以调整;征收商税按照商人的获利多少,而且还要估量其财产的多少来对商税加以调整;分派劳役则按照各家男丁的数目,还要照顾那些年老和幼小的男子。于是就有了鳏、寡、孤、疾的名称,只有在战事紧迫时才征召他们,无战事之时就免除。有战事的年月,每一井田要交出一稯粮、一秉禾草、一缶米,是不超过这个标准的。先王认为这样就足够用了。如果季康子要按这个律法去办,那就是遵照周公的田赋法了;如果不顾法规办事,那就随意收取赋税好了,又何必来征求我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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