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写情》男女爱情诗词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写情

—我本多情,你本无情

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李益《写情》

传说,《写情》是李益写给霍小玉的诗‍‌‍‍‌‍‌‍‍‍‌‍‍‌‍‍‍‌‍‍‌‍‍‍‌‍‍‍‍‌‍‌‍‌‍‌‍‍‌‍‍‍‍‍‍‍‍‍‌‍‍‌‍‍‌‍‌‍‌‍。而李益的一生都与霍小玉绑在了一起,到死都纠缠不清。

霍小玉,这个名字如秋季含苞欲放的第一朵玉簪花,在遐想中给予人无限美好,而她人如其名,美人如玉,仿佛生来就带着上天对她的偏爱。只是当时未知,这种与生俱来的眷顾,不一定是好事。

霍小玉的母亲叫郑净持,是当朝武将霍王爷家的歌舞姬。她凭借自身的美丽与聪慧,在霍王府的花丛中脱颖而出,成功吸引了霍王爷的注意,一跃从家姬升为侍妾,风头一时无两。备受宠爱的她日日承恩,肚子也争气,没多久就怀上了霍小玉。彼时,郑净持尚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又岂会想到,腹中的孩子将跟随她一起罹难。

造成这场灾难的,是整个大唐盛世的转折点—“安史之乱”。

战乱四起,霍王爷作为武将,免不了会卷入战争的屠戮。后来他死于战场,整个霍王府树倒猢狲散,再不复昔日繁华,而本该笼罩着郡主光环长大的霍小玉也跟着母亲流落民间,过起了粗茶淡饭的生活。

郑净持一个孤身女子,又带着尚在襁褓的霍小玉,步履维艰。在乱世中,母女俩的生计成了大问题。而原本赖以为生的美貌和舞技,在她成为母亲之后,已然不能成为生存的资本。走投无路的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她决心把霍小玉培养成青出于蓝的歌姬,以霍小玉的姿色,红遍教坊是迟早的事。如此,即使有朝一日她撒手人寰,霍小玉也能凭借自身优势,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活下去。

十六岁的霍小玉出落得比当年的郑净持还要明艳动人,她歌舞一绝,她通晓诗书,她举止优雅,她落落大方……整个长安城无人不知倾城名妓霍小玉,更有不少文人雅士望眼欲穿,渴望一亲芳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然而,在侍奉恩客这一点上,郑净持对霍小玉要求得简单直白:只卖艺不卖身。

在郑净持心里,霍小玉虽然流落民间,但骨子里流着的却是高贵的血液,她为命运所迫不得已倚门卖笑,这已经是底线,决不能再任人轻薄,一点朱唇万人尝。

霍小玉时刻记着母亲的忠告。她本就不像一般青楼女子那么肤浅,人前强笑只为生计,而真正能入她眼的,只有那个叫李益的诗人,尽管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李益长什么样。

霍小玉闲暇时最喜欢研读诗文,她尤其喜欢李益的诗。当霍小玉在长安教坊中声名鹊起的时候,李益也已经是诗坛翘楚了。

李益和“诗鬼”李贺齐名,他的作品以战争为背景的居多,基调哀怨伤感,很受女子欢迎,因而被教坊歌妓们争相传唱,在这些歌妓之中就有仰慕他已久的霍小玉。

霍小玉因受过战乱之苦,是以对李益诗中所写感同身受,有时唱着唱着,忍不住就潸然落泪。她最喜欢唱的一首诗,是李益的《江南曲》。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我嫁作瞿塘商贾为妇,他日日耽误与我相会的佳期,早知潮水涨落那么守信,还不如嫁一个弄潮的丈夫。

诗中商妇的寂寞和寥落,打动了霍小玉的心。她像是着了魔一般,未见其人,却已芳心暗许。

郑净持看出了女儿心思,她不忍女儿受这相思之苦,便央求街坊们想办法将李益带来让霍小玉见一见。而郑净持断然不会想到,霍小玉一生的爱情悲剧,由此开始。

李益是才子,满腹经纶,仪表堂堂。霍小玉是佳人,温柔解语,美艳非常。才子多情,佳人痴心。他和她一旦相见,彼此的爱慕之情便如燎原之火,一发而不可收。那样的爱如饮鸩止渴,明知艰难却依旧不顾一切。

李益的出现,彻底破了郑净持为霍小玉立下的“卖艺不卖身”的规矩。霍小玉爱他,她恨不能将自己最美好的一切都给他。何况,在她心里,她早就将李益当成了这辈子的依靠。李益不仅有才有貌,更是状元及第,前途不可限量。就连一直对霍小玉要求严苛的郑净持都没有反对女儿和李益来往,她之所以将霍小玉看得那么紧,不正是想让她保住清白之身,嫁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吗?论家世论人品,李益正是最好的人选。

李益在京城逗留期间,一直住在霍小玉家。他们二人白天谈论诗文,调笑打趣,晚上同床共枕,琴瑟和鸣。街坊邻居无人不知霍小玉觅得了如意郎君,对方正是当今状元郎。

快乐的日子如过境之风,不知不觉悄然流逝。当朝廷公文下来的时候,霍小玉知道,他们分别的时刻到了‍‌‍‍‌‍‌‍‍‍‌‍‍‌‍‍‍‌‍‍‌‍‍‍‌‍‍‍‍‌‍‌‍‌‍‌‍‍‌‍‍‍‍‍‍‍‍‍‌‍‍‌‍‍‌‍‌‍‌‍。

李益被任命为郑县主簿,按照风俗,他得先回老家陇西祭拜祖先,然后前往郑县任职。临行前李益向霍小玉保证,此生绝不负她,等他到郑县把一切安排妥当,必定前来接她完婚。为了让霍小玉放心,他立誓曰:明春三月,迎娶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倘若故事就这样安静地发展下去,也就没有流传至今的传奇了。

李益一走,霍小玉的心就再也没有平静过。她深知自己只是卑贱的歌伎,李益呢,不仅是名满天下的才子,更是当朝状元,未来还可能会封王拜相,她拿什么来与他匹配?他爱她的心,她从不怀疑,但是他的家人会坦然接受她吗?他能够摆脱世俗的眼光,迎娶一个歌伎进门吗?

不知,那时候霍小玉有没有怨恨过自己的遭遇,假如没有战乱,假如她没有流落教坊,假如她还是霍王府高贵的郡主……那么她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和他比肩站在一起了吧?

最欣慰的爱情,不是你仰望着他,不是他荫蔽着你,而是你们可以站在同一个高度,比肩而行。

可假如终究是假如,霍小玉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李益已经做到后者,所以他一回到陇西,父母操心的必然是他的婚姻大事。他们满心欢喜地为李益订下了一门亲事,新娘出身官宦人家,和李益门当户对,十分般配。

李益起先是不同意的,他的心依旧在霍小玉那儿,他并没有忘记当初的誓言。他挣扎了一番,期期艾艾向父母道出了实情。熟料听完之后,父亲大发雷霆,指责他不孝。他是当朝状元,何等风光,普通人家的女子尚且配不上他,更何况是区区一个歌伎?父亲坚决不允许他娶霍小玉,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想必,李益心里也是痛苦的吧。但婚姻大事一向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无法反抗。更甚者,新娘的家人在朝中为官,对自己将来的仕途大有帮助,这也是父母一早为他考虑好的。

在艰难的思想斗争之下,李益最终妥协,迎娶了这位与他定亲的女子。他不知道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霍小玉正苦苦等着他去接她。

霍小玉等了李益足足一年,她日日为相思所折磨,憔悴得不成人形。纵使再痴傻,她还是隐约猜到,曾经信誓旦旦说着非卿不娶的那个李郎,怕是早已变心。

然,她的一腔痴情错付于人,又能怨谁呢?她从此一病不起,再也不是那个言笑晏晏歌舞动人的教坊花魁。

遥想当初,霍小玉和李益,一个是当红歌伎,一个是新科状元,他们私订终身,京城几乎无人不知。所以,霍小玉被李益辜负而一病不起的消息也很快在长安城传开了,很多人都替霍小玉鸣不平,指责李益薄情寡义。

有一位侠义之士听说了霍小玉的故事,顿时燃起满腔怒火,当下就把李益绑架到了霍小玉家门口,让他给霍小玉赔罪。

这对昔日的恋人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们会以这种方式重逢。

见到霍小玉,李益惊诧不已。这哪里还是当初明眸皓齿、美艳动人的霍小玉?病榻上的她面黄肌瘦,形容憔悴,眼神恍惚,早已失去昔日神采。

李益心里很清楚,正是他的负心才将霍小玉害到如斯境地,他羞愧得无地自容,根本不敢用正眼看霍小玉。

霍小玉不愧是个有骨气的女子,她并没有痛哭流涕,也没有歇斯底里地指责李益薄情,而是慢慢从床上挣扎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到桌案前,拿起一杯酒摔在地上。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覆水难收,恩断义绝。

无论曾经多么相爱,爱过了,也就是过了吧。从今往后,她与他再无瓜葛。当爱已成往事,剩下的就只有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做完这一切,霍小玉如被风吹落的枯叶,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在一段感情中,谁爱得多,谁就输了。所以从他们相见的第一眼起,霍小玉注定会输,输得一败涂地。

李益无法抑制心中的悔恨与悲痛,他跪在霍小玉的尸体前失声痛哭,仿佛天地崩塌。

不像霍小玉红颜命薄,李益一直活到八十多岁,仕途也颇为顺利。然而,寿命越长,对他来说越是一种折磨,霍小玉的死,他怕是一辈子都难以释怀。

作为文人,李益留下的作品不少,其中不乏名篇。可是在他的文字中几乎找不到霍小玉的影子,唯一一首关于失恋的《写情》,偶尔会被揣测,是否写的就是他跟霍小玉的故事呢?或许是的吧。

清风明月的夜晚,我错过了与你的佳期。即便是精致的竹席上,我心忧忧,悲戚不止。纵使月光再美,我已无心欣赏,又岂会关心明月是不是从西楼而下。

那个让他“从此无心爱良夜”的姑娘,会是霍小玉吗?

已经结束了的,已经结束了。《写情》究竟是不是写给霍小玉的,恐怕也只有李益自己知道。

李益和霍小玉都是当时京城颇有名气的人,他们的事迹流传开后,经当朝文人蒋防艺术加工,写成了传奇故事《霍小玉传》。

故事中,和李益定亲的女子是他的表妹卢氏,他和卢氏成亲是在霍小玉死后。不过,李益是带着痛心和悔恨和卢氏成的婚,婚后生活并不愉快,甚至可以说非常糟糕‍‌‍‍‌‍‌‍‍‍‌‍‍‌‍‍‍‌‍‍‌‍‍‍‌‍‍‍‍‌‍‌‍‌‍‌‍‍‌‍‍‍‍‍‍‍‍‍‌‍‍‌‍‍‌‍‌‍‌‍。

大概蒋防也觉得,被抛弃后的霍小玉着实可怜,不能就这样白白死去。他从旁观者角度出发,认为像李益这样薄情寡义之人该遭到应有的报应。所以他借霍小玉的口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这是霍小玉临死之前说的,说完这番话,她“掷杯于地,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该是有多大的恨意,才会让霍小玉说出“化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这么狠毒的诅咒!而霍小玉恨他,李益是知道的,所以霍小玉这般诅咒他,他也没有多震惊。只是在下葬前一天晚上,李益在灵堂中看见了霍小玉的魂魄。

她穿着紫色的衣袍,靠着灵帐,与他做最后的道别。她还是像生前一样美丽,精致的容颜,明亮的眼神,宛如初见。这是霍小玉最后一次出现在李益的生命中。

一个多月后,李益娶了卢氏,霍小玉的诅咒也渐渐逼近。

婚后,李益经常在精神恍惚中看到卢氏和美男子幽会,他开始厌恶卢氏,无论卢氏怎么解释都不听。久而久之,李益的疑心越来越重,他经常打骂虐待卢氏,最后还将她休了。

然而诅咒并没有因此结束,卢氏走了之后,李益的侍妾也遭到了同样的猜忌。他觉得,妻子背叛他也就罢了,连侍妾也敢红杏出墙,于是一怒之下把侍妾杀了。那以后,只要是跟李益有关系的女子,无一例外不被他猜忌、打骂、凌辱。他娶妻三次,结局如出一辙。

这是蒋防强加在霍小玉身上的,对李益的最大报复。

之所以用“强加”这个词,是因为我相信,真实故事里的霍小玉是永远不会这样对待李益的—她爱他,她不忍心看见他过得不好。

即便他伤害她,背叛她,抛弃她;即便她伤心过,寒心过,死心过。但是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都不足以令她狠心决绝地报复他。

她是那样善良的一个人,她对他的爱从来都不含一丝杂质。自始至终,她所期许的不过是与他长相厮守罢了。她自己无法做到与他相守一生,又怎会忍心伤害其他爱慕他的女子?她们和她一样,只是中了一种叫爱情的毒。

我喜爱的霍小玉,是一个白净如玉的善良女子。我想,霍小玉临死前最想说的话,不应该是诅咒,而是“纵你无情,我难无义。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永不相见”。

那个因爱生恨而痛下诅咒的,不是歌姬霍小玉,而是时人借着霍小玉的名头加在李益身上的道义枷锁,是他们为霍小玉讨回的公道。

在霍小玉和李益去世几百年后的明朝,汤显祖根据《霍小玉传》写出了一出戏曲,叫《紫钗记》。至此,霍小玉和李益的故事以一种新的形式继续演绎、沉淀。

这,或许是对他们最好的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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