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译文】《象传》説:雷发风行(常相交助),象徵“恒久”;君子因此树立恒久不变的正确思想。
【注释】①雷风,恒——释《恒》卦上震爲雷、下巽爲风之象。《正义》:“雷风相与爲恒,已如《彖》释” (参见《彖传》译注)。②立不易方——方,道也,此处犹言“正确的思想”。这是说明“君子”效法《恒》象,立身于恒久不变之道。《正义》:“君子立身,得其恒久之道,故不改易其方。方,犹‘道’也。”
【说明】“恒”字之义,可析爲二:(一)、恒久不易,如守持正道不可一刻动摇;(二)、恒久不巳,如施行正道必须坚持不懈。 但这两方面的意义又是相辅相成,不能割裂。徐几指出:“‘利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者,不巳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于一偏,则非道矣。”(《周易会通》引) 视《大象传》所谓“立不易方”,实亦包含“不已。在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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