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氏女》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濮氏女》人物故事小传
濮氏女,桐乡人。其父无子,其母不允纳妾,家财都给了女儿,出嫁后,濮氏怜其父无子,劝母亲未成,遂为其父置奴婢于其家,使其父终养男儿,而其母恨她,把她出嫁时陪送的大量资财都收回来了,其夫因此事,不能容濮氏,不得已,自杀身死。
〔正 史〕
濮氏女,桐乡①人。其父无子,而母妬②,不使置媵侍③,家万金悉畀④女。嫁吴生,予田宅、奴婢、什物皆具。女独愍父未有子,尝从容谏母,母怒,骂曰:“吾万金饷汝,犬豕犹知人意,况人乎?”女不敢复言,乃为父置婢其家,时父至,使侍父。岁余,果生男,载而之母家,会濮氏长老,见男于庙。具白母,贺母有子,母憾⑤女,尽收田宅、奴婢、什物,驱就他舍,屏勿复相见。吴生既以妇富,乃骤贫,愤恚欲杀女,女度无所容,自经死。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桐乡:今安徽桐城县北,东汉朱邑出生于此。②妬:同“妒”,忌妒。③媵侍:媵(ying),媵侍,指妾姬或婢女。④畀:给予。⑤憾: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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