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皇后吴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明宪宗皇后吴氏》人物故事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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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宪宗皇后吴氏》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明宪宗皇后吴氏》人物故事小传

吴氏(公元?—1509年),顺天(今北京市)人。宪宗朱见深即位之初立其为皇后。立后月余,因吴氏杖责擅宠的万贵妃,宪宗以吴氏“德不称位”为由,废其皇后之号,处于别宫。武宗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死。

〔正 史〕

宪宗废后吴氏,顺天①人。天顺八年②七月立为皇后。先是,宪宗居东宫,万贵妃③已擅宠。后即立,摘其过,杖之。帝怒,下诏曰:“先帝为朕简求贤淑,已定王氏,育于别宫待期。太监牛玉辄以选退吴氏于太后前复选。册立礼成之后,朕见举动轻佻,礼度率略,德不称位,因察其实,始知非预立者。用是不得已,请命太后,废吴氏别宫。”立甫逾月耳。后父俊,先授都督同知,至是下狱戍边。谪玉孝陵种菜,玉从子太常少卿纶、甥吏部员外郎杨琮并除名,姻家怀宁侯孙镗闲住。于是南京给事中王徽、王渊、朱宽、李翱、李钧等合疏言玉罪重罚轻,因并劾大学士李贤。帝怒,徽等皆贬边州判官。

后孝宗生于西宫,后保抱惟谨。孝宗即位,念后恩,命服膳皆如母后礼,官其侄锦衣百户。正德四年④薨。刘瑾欲焚之。大学士王鏊持不可,乃以妃礼葬。

《明史》卷一一三

〔注 释〕

①顺天:府名,治所在今北京市。②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③万贵妃:明宪宗的宠妃,请参见本书《明宪宗贵妃万氏》。④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

〔相关史料〕

(天顺八年八月)癸卯,废皇后吴氏。司礼太监牛玉、吴熹谪南京孝陵,都督同知吴俊谪戍登州。谓玉选后时,俊因熹赂玉,故俱下狱。廷议吴氏不可共承宗祀,遂白太后废之。敕后曰:“朕惟皇后所以共承宗祀,表正六宫,非德性淳淑,礼度闲习,不足以当之。尔言动轻浮,礼度粗率,留心曲调,习为邪荡,将何以共承宗祀,表正六宫?其上皇后册宝,退处别宫。”

明·谈迁:《国榷》卷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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