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鬼薪白粲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华传统文化·法制文化·鬼薪白粲

古代的一种徒刑。《汉旧仪》:“鬼薪者,男当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汉书·惠帝纪》注引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坐择米使白为白粲,皆三岁刑。”然而秦刑徒所从事的劳役非常广泛,决不止于取薪择米而已。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