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礼学·《三礼》概说·《仪礼》的传本与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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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礼学·《三礼》概说·《仪礼》 的传本与篇第

汉代《仪礼》的传本有四种,即大戴本、小戴本、庆普本和刘向《别录》本。此种传本都是将十七篇分为冠婚、朝聘、丧祭、射乡等四类,但只有《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三篇的顺序完全相同,其余各篇则不尽相同。四种传本的篇次,以大戴本最为合理,它以冠、婚、丧、祭、乡、射、朝、聘为八大纲排列各篇,《丧服》一篇相传为子夏所作,故列在最后。刘向 《别录》本则以有关冠、婚、乡、射、朝、聘之礼的十篇居先,有关丧、祭的七篇列后,这可能是因为前十篇属吉礼,后七篇属凶礼,所以依吉凶人神为序。小戴本所定篇次最为淆乱,似无条理可寻。1957年,甘肃武威磨嘴子六号汉墓出土一批《仪礼》竹木简,经专家研究,是后氏之庆普传本。郑玄注《仪礼》时,认为二戴本“尊卑吉凶杂乱”,刘向《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所以采用《别录》本之篇次。

《仪礼》十七篇,内容及于上古贵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宋人王应麟依照《周礼·春官·大宗伯》对礼的分类法,将十七篇分为四类:《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等三篇记祭祀鬼神、祈求福佑之礼,属吉礼;《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四篇记丧葬之礼,属凶礼;《士相见礼》、《聘礼》、《觐礼》等三篇记宾主相见之礼,属宾礼;《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等七篇记冠婚、宾射、燕飨之礼,属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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