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学不“公”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公学不“公”

公学是英国产业革命前中等学校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实际上也是一种文法学校,渊源久远。1387年首设文彻斯特公学,1440年英王亨利六世在伊顿教区的教会内创设了一所学校,1446年发展为著名的伊顿公学。1447年,又有教师联名请求增设像伊顿一样的公学,得到国王批准,遂由一些私人募捐兴办。到15世纪下半叶,英国就已出现了九所著名公学。

所谓“公学”这一名称,最初是因为学校由公众团体集资兴办,所定教学目的又在于提高公共教育水平和培养一般公职人员,所以称“公学”。但实际上,公学是一种私立学校,并很快发展为只限上层社会子弟才能入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未来的具有特权的统治阶层人物。

公学具有几个鲜明的特征与缺陷:其一,宗教性。尽管公学的宗教教育较中世纪明显减弱,但因每所公学都与教会有密切联系,受教会所支持,因此教学中重视宗教课程和集体的宗教仪式活动。例如亨利六世初建伊顿公学时,主要让学生学习文法知识、唱圣和宗教知识,目的是学会为国王的祖先及笃信国教的死者祷告冥福,而且学生也由僧侣负责教导与管理;其二,等级性。公学是英国典型的贵族学校,学校设备条件优越,学费高昂,采寄宿制。不仅一般平民子弟很少能进入,就是富人之中也往往只有有贵族身份的子弟方能入学。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日益发展,对学生的身分限制虽有放宽,但财富限制却有增无减。公学与国民教育机构属于教育制度的两轨,互不联系和沟通;其三,古典性。公学的建立受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教育的影响,重视古典人文学科的学习,如拉丁语、希腊语、古典文学等科目。公学的这几个特征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开展,随着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推进日益暴露出其缺陷与不足。弗兰西斯·培根在1611年告诫詹姆斯一世说,国家培养的古典学者过多,而社会又没有适合他们的职业,他们所拥有的古典知识又不能经世致用,因而培根主张削弱公学的学校数量,对公学予以改革。英国产业革命后,公学开始实施改革,教学与管理日益朝着“现代化”的要求发展,如改革宗教教学,削减古典科目,输入实科课程,扩大学校规模,增多中层资产阶级子弟入学机会,允许最高年级学生实行自治等,这样遂使其不合时代需要的宗教性、等级性、古典性等弊端有相当程度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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