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儿童劳动学校计划
1697年,洛克为英国政府拟定了“贫穷儿童劳动学校计划”,集中表达了资产阶级对贫民子弟的反动态度。“计划”认为,劳动人民子女给社会造成一种负担,社会不能“白白养活”他们,按法律规定,应在每个教区设立“劳动学校”,强迫所有领取救济金的贫民把3—14岁的不能当正式童工的子女送入这种学校。这样做,第一,可使男女成年工人腾出照料子女的时间,“有更多的自由从事工作”,实质上是使工人能更多地为工厂主创造利润;第二,儿童进入劳动学校以后,靠他们自己的劳动维持学校的支出,教区在开办学校时所花的那点费用很快便能从儿童的“全部劳动时间的总收入中”得到“补偿而有余”。可见,劳动学校实际成为教区剥削儿童劳动力的重要组织形式。第三,儿童进入这种学校,父母就不得再领取救济金,使教区的花费大大减少。第四,儿童被收拢起来,既可以不让他们饿死,又能利于对他们的管理和控制,可以减少社会的混乱状况,这对维护统治者的政权有莫大好处。“计划”提出,劳动学校中教师的薪金,一律从贫民税收中支出。那么,既是“劳动教育”,教育因素表现在何处呢?“计划”指出,劳动学校一般都附设于羊毛工厂,儿童可以在这里学习劳动;其次,学校里的儿童每星期日跟教师到教堂作礼拜;再有,可以为地方上的手工匠人觅雇学校中的儿童当学徒。由此可见,“计划”把上述这些在工厂中学习劳动,接受宗教灌输和充当学徒的过程作为“教育”过程,也把这种学校称为“劳动学校”,而有关儿童在学校中学到什么文化知识之类的主要问题却只字未提。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到,洛克所拟的劳动学校计划实质上是压榨贫儿血汗,愚昧他们心灵,出卖儿童人身的一幅赤裸裸的剥削计划,它提出的每项建议都反映出洛克所代表的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敌视态度。作为一种“教育计划”,与“绅士教育”理论形成极其鲜明的对照,明确地表示出教育的阶级性的规律,尤其英国在产业革命后广设这种性质的学校更使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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