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歌谣数百种,子夜最可怜。
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
其二
丝竹发歌响,假器扬清音。
不知歌谣妙,声势出口心。
——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吴声歌曲》
《大子夜歌》为《子夜歌》变曲,在《乐府诗集》中共存二首。它与《子夜歌》不同,并非抒情,而是对《子夜歌》表示赞颂与评述,可以说是论乐诗或论诗诗,是对《子夜歌》的总题解。它之所以称《大子夜歌》,可能就“大”在这里。
第一首的一、二两句,对《子夜歌》作了概括性的总评价,肯定《子夜歌》为众多的歌谣中最惹人喜爱的一种。 “歌谣”指不合乐的徒歌。《子夜歌》本是徒歌,后来才合乐,故云。那么它具体好在哪里?三、四两句作了回答。“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慷慨”,意气激昂,感情充沛; “明转”,指曲调明快宛转。很显然,仅靠“慷慨”、 “明转”并不构成《子夜歌》的独有品格。关键在于, “清音”与“天然”。这两句共同突出了一点,即“天然去雕饰”的自然之美。我国传统美学自古就有“镂金错采之美”与“清水出芙蓉之美”之分。《子夜歌》多出自民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直接反映了劳动人民的心声,其性情强烈直爽,音调明快自然,从而给人以“清水出芙蓉”般的审美享受。
在表现手法上,第一首是正面铺叙赞美《子夜歌》;第二首则采用欲擒先纵的手法,先称赞丝竹乐器之美。然后在第三句突然一转,突出歌谣声势出自口心的自然之美。 “丝竹”,指弦乐器和管乐器。 “声势”,指声音和余韵。全诗是说,用丝竹演奏歌曲,借助乐器而发出清新的音响,还不如《子夜》这类歌谣声势直接出于口心的美妙。这里仍然强调《子夜歌》天然清音的美。当时晋朝社会上也流行着乐器演奏不如人口歌唱的看法。《晋书·孟嘉传》载:“(桓)温问曰: ‘听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歌唱),何谓也’?嘉答: ‘渐近自然’。”孟嘉的理论正与这首《大子夜歌》的观点相一致。
对美的事物的描绘,要用美的语言。这二首《大子夜歌》本身就写得清新自然、明快流利,所以“出天然”、 “出口心”既是对《子夜歌》的评价,也是对这两首民歌的最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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