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罗隐2
狙氏子不得父术3,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4,毛羽不彰5,兀然若无饮啄意6。洎见敌7,则他鸡之雄也;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
狙氏死8,传其术于子焉,尽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銛利者不与其栖9,无复向时伺晨之信、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
吁! 道之坏矣10,有是夫!
1 本文是《谗书》中的一篇。2 罗隐(833-909):字昭谏,晚唐文学家。有《罗昭谏集》、《谗书》等。3狙(ju)氏:养猴人。狙:猿。术:技艺,指养猴的本领。4冠距:鸡冠、鸡爪。5彰:文彩。6兀(wu)然:浑然无知的样子。7洎(ji):及至、等到。8狙氏:此指养猴人之子。9彩错:文彩交错。距:爪。铦(xian)利:锋利。与(yu):参与。栖:栖息处,即鸡舍。10道:世道、世风。
【析点】 狙氏之子不养猴而养起鸡来了,岂不奇哉?所奇还不在改变了“父术”,更在于他能“得鸡之性”,其鸡貌虽不扬,但斗鸡称雄、报晓为先,足矣! 由此想及《列子》中“九方皋相马”的故事,他为秦穆公找到了一匹千里马,但问及马的外表,他却将黑色公马说成是黄色母马——他根本没去管那马的外表。
我国自古以来提倡选用人才重实际本领不轻信外表,“九方皋相马”以良马喻贤才,从正面阐明这个道理。《说天鸡》以天鸡喻有用之人,也是从正面阐明这个道理,乍看似与“九方皋相马”有雷同之嫌。不过读者且慢下此结论,请再往下看:传至狙氏子之子又反其父道而行之了,他喂的鸡“毛羽彩错,嘴距铦利”,俨然一副“英雄”之相,但其实呢? “峨冠高步”空有一副架势,只会“饮啄”,水囊饭袋而已! 这就进一步从反面论证了徒有其表之毫无意义。一正一反,包含着作者对当时社会选用人才标准的不满和指责。人不可只追求外表,“金玉其外”终难掩“败絮其中”;用人者更不可凭表象以“貌”取人。题目是“说天鸡”,目的却不在写鸡,但文中前后两鸡形象十分生动,形、神、态毕现,其表与其实又恰成反比,这一番描述并非闲笔,本文思想的深刻性,寓意的讽谏性,正在这一番精心的描绘中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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