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乡日月》简介|鉴赏
轶事小说。唐皇甫松撰。《新唐书·艺文志》丙部小说家著录,三卷。 《宋志》同。现存有《水边林下》本、 《古今说部丛书》本、 《说郛》本、 《五朝小说》本、 《唐人说荟》本、《唐代丛书》本、 《类说》本等,但均系残本。
这是一部写唐人饮酒生活的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亦归之为小说家: “唐皇甫松子奇撰。唐人饮酒令,此书详载,然今人皆不能晓也。”全书共三十个条目,大都有目无文,现在尚能见到文字的只有饮论、为宾、为主、明府、律录事、觥录事、选徒、骰子令、手势、拒泼、逃席、使酒、进户等十三个条目。
就所存有文字的条目进行考查, 《饮论》当是一篇有关如何饮酒的总论,它分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论在不同环境、不同心情、不同对象下饮酒的注意事项。比如讲在花下喝酒应选择在白昼——“醉花宜阴,袭其光也”;在将要离别时饮酒应“鸣嚣”,不要闷闷不乐——“醉将离宜鸣嚣,壮其神也”;在和文人一起饮酒时应有节奏,注意章程——“醉文人宜谨节奏,慎章程,畏其辱也。”作者认为,如果违背了这些注意事项,就失掉了饮酒的乐趣——“呜呼!反此道者,失饮之天也。”
其二,论酒的质量和怎样以酒待人。作者把酒的质量分为圣、贤、愚三类: “凡酒以色清味重而饴者为圣,色如金而味醇且不苦者为贤,色黑而酸醨者为愚。”又把用不同质量的酒待客的主人分为君子、中人、小人三类: “人以家醪糯觞醉人者为君子,以家醪黍觞醉人者为中人,以巷醪灰觞醉人者为小人。”
其三和其四是论喝酒的“不欢”与“欢”,作者归纳了“欢之徵有十三”, “不欢之候有九”,认为“审此九候十三徵以为术者,饮之王道也”。
这就是一篇总论所讲的内容。我们认为,这中间好的主张在今天仍然是可取的。
总论以下是分论,共二十九个条目, 《为宾》、 《为主》、《明府》、 《律录事》、 《觥录事》是讲饮酒时各自的责任。以“明府”为例。何为“明府”呢?这大概相当于今天在宴会上监酒的人。它说: “明府之职,前辈极为重难。二十人共饮,立一人为明府,所以规其斟酌之道。”
对于饮酒,作者有比较正确的主张和看法,他主张“吉饮”,反对“使酒”。在《选徒》这个条目里,他认为“吉饮之法,选徒为根干,选酒为枝叶,选令为敷萼”,因此,饮酒首先要“选徒”。怎样的才够格呢? “大凡寡于言而敏于令者,酒徒也;怯猛饮而惜终欢者酒徒也……” (共八类,此略)选用这样的酒徒,酒席宴间方不会出差错,称之曰“吉饮”。反之,则“非欢源”: “大凡蔑章程而务牛饮者,非欢源也;醒木讷而醉喋喋者,非欢源也……”(《使酒》),共八类,此略)有这一类酒徒参加宴会,就会汹酒,就会闹事: “此八者盖沉酗之滥觞,纷喧之鸿渐也。”
以上是《醉乡日月》一书的主要内容,从形式上看,它原不过是唐人饮酒生活的一个经验总结,但是它却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经济生活和社会风俗,这对认识封建社会无疑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单从他们喝酒的考究和喝酒的各种程式、规则,就可以看到有闲阶级的闲情逸致与庸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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