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的主要思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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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传》的主要思想内容

《易传》阐述了关于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正如《系辞上》所说:“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从整体上看,《易传》应该是儒家学派的著作,但同时也吸收了先秦诸子特别是道家的思想元素。它将政治伦理教训视为核心内容,强调“辨上下,定民志”(《履卦·象传》),“非礼弗履”(《大壮卦·象传》),突出宗法制度及其相关伦理的重要。它还提倡“神道设教”的社会教化思想,主张“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观卦·彖传》),并发挥了明德慎罚的政治思想,“裒多寡益”(《谦卦·象传》),“赦过宥罪”(《解卦·象传》),“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旅卦·象传》),这些都彰显出鲜明的儒家特征。不过,先秦时期从宇宙论意义上对阴阳理论加以系统化的是老庄道家学派,《易传》关于阴阳的理论观点以及基于此对宇宙生成变化的诸多探索和论述,当与道家有关联。《易传》的思想总体上属于儒家学派,但它的出现实际上与先秦诸子发展的背景分不开,是先秦以来诸子理论思维发展并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天人合一”是贯穿《易传》最为核心的理念。《易传》继承了《易经》从自然世界的探索中把握人类社会的基本思维。但《易经》思维没有上升到哲理的高度,《易传》吸收《易经》的原始思维并将其哲理化,形成了人道效法天道的天人哲学。天、地、人是《易传》所突出的最基本的三个概念,《易传》的哲学思想无不通过天、地、人所构成的命题表达出来。根据《易传》的解释,八卦的性质、六画卦的构成和六十四卦的排列结构都蕴含着天、地、人三者的关系。《系辞上》亦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它强调人的价值属性来自天地宇宙,凸显了天道、地道、人道的内在贯通。《文言》进而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天人合一”的经典命题。

《易传》在解释《易经》时,继承和发展了占卦的象数学。“象”是指卦象和爻象。《易传》认为,每一卦和每一爻都象征着一类事物。乾象征天,坤象征地,坎象征水,离象征火,震象征雷,艮象征山,巽象征风,兑象征泽。但乾也象征圜、君、父、玉、金、寒、冰、大赤、马、木果等;坤也象征母、布、釜、吝啬、均、牛、大舆、文、众、柄、墨等;巽也象征少发、广颡、多白眼的人及经商得利等;坎也象征忧愁、心病、耳痛等。又如,《彖传》解释剥卦说:“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认为剥卦的下五爻都是阴爻、上一爻是阳爻,象征阴性的东西在增长,阳性的东西在衰退,预示着“小人”即将得势。“数”是占卦中的一套数字关系,指阳数、阴数和大衍之数等。阳数也叫天数,即奇数中的一、三、五、七、九。阴数也叫地数,即偶数中的二、四、六、八、十。二者相加为五十(一说五十五),叫天地之数。天数具有阳刚的性质,地数具有阴柔的性质,因而八经卦中的卦数为奇数的乾、震、坎、艮为阳卦,卦数为偶数的坤、巽、离、兑为阴卦。另外,在筮法中还有一些被赋予特别意义的数。如占卦时使用的蓍草总数为五十(一说五十五),这叫大衍之数等。《易传》认为,这些数均有其自身的神秘性,可以说明《易经》的成变化、行鬼神的功用,使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蒙上了神秘面纱。

《易传》解释了天地宇宙的生成问题。《系辞上》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在筮法中指大衍之数,即五十五根蓍草的总体,象征着天地未分的混沌状态,也就是《吕氏春秋·大乐》中所说的“太一”和《礼记·礼运》中所说的“大一”。而所谓“易有太极”,似乎又表明“易”比“太极”更具有本原的意义。按照《易传》的解释,具有阳性的乾卦代表天或父,具有阴性的坤卦代表地或母。《咸卦·彖传》曰:“天地感,万物化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姤卦·彖传》)“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这些说法都把天或父与地或母的交感会合当作万物生成的根源。因而,《易传》实际上构建了一个由“易”到“太极”,再到阴、阳或天、地,最后到万物化生的宇宙生成模式。

天地万物的生化过程被《易传》赋予了一些基本原则。《系辞上》认为,天高地卑,确定了乾、坤的性质,也确定了人间的尊卑秩序。天动地静,确定了天的刚性和地的柔性。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有对”的,如阳与阴、动与静、刚与柔、天与地、男与女等,认为阴阳交感则事物发展,否则事物停滞。值得注意的是,《易传》不仅把阴阳看作气,而且把阴阳看作事物的内在属性。它把万事万物分为两类,一类具有阳的性质,另一类具有阴的性质。用阳表示一切事物中刚健的属性,用阴表示一切事物中柔顺的属性,阴阳成为表示万事万物运动中对立因素的哲学范畴。阴阳交感引起运动变化也就是事物内部对立统一两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结果。《系辞上》曰:“刚柔相摩,八卦相荡。”《系辞下》曰:“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易传》对宇宙万物的发展规律问题做了深刻论述,揭示出事物的运动变化来自事物本身内部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告诫人们不要在世界以外寻求万事万物发展的动力。

《易传》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向对立面转化。《易经》有很多相反的卦是排列在一起的,例如泰卦和否卦、剥卦和复卦、震卦和艮卦等。《序卦》对这种排序解释说:“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乾卦六爻的爻辞说明事物依次上升发展,但最上一爻九六爻辞为“亢龙有悔”。《文言》解释说:“‘亢龙有悔’,穷之灾也。”就是说,事物发展到极点“穷”就要向反面转化了。

《易传》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把阴阳范畴看成贯通天道、地道、人道的总规律。对于规律与现象的关系以及规律的作用,《易传》提出了深刻的见解。《系辞上》指出,天下事物极其复杂(天下之至赜)和变化多端(天下之至动),人们很难把握,但规律则是简单的,人们容易把握(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掌握了规律就可以“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这是从简单和复杂的角度讨论规律和现象的关系,指出了超越现象、掌握规律的意义。《易传》还从抽象与具体的角度讨论规律和现象的关系,看到规律是抽象的、无形的,现象是具体的、有形的。《系辞上》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道。”这个命题后来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易传》认为发展变化是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它说:“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丰卦·彖传》)这是从日月运动变化中引申出天地万物无不变化的看法,从而说明天地万物都要随时间而变化,人类社会以及“鬼神”也不能例外,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易传》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深入探讨,表现了丰富的朴素辩证思维。

老子》也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思维,但《易传》的辩证思想与《老子》的又有不同。最突出的表现是《老子》强调柔弱,《易传》强调刚强。《乾卦·象传》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主张君子应当效法天的刚强健壮的精神而自强不息。《大有卦·彖传》说“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也是同样的思想。柔弱和刚强在事物发展中各有一定作用,片面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易传》高于《老子》之处在于,它在强调刚强的同时,没有完全否定柔弱的作用,它主张刚柔相应,保持中正之道,以防止刚强向反面转化,并将此运用于人类社会当中,认为君道、夫道、君子之道是刚强的方面,臣道、妻道、小人之道是柔弱的方面,刚要与柔相应,必要时可以居于柔之下,损刚益柔,以贵下贱,以取得柔的顺从和拥护。《易传》所认识到的刚与柔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表明它对《老子》思想有所扬弃。

《易传》不同于《老子》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老子》主静,《易传》主动。《易传》认为,乾卦象征的动不仅有“万物资始”的作用,动的结果还能达到“保合大和”“万国咸宁”(《乾卦·彖传》)的高度和谐状态,“能以美利利天下”(《乾文言》),获得极广泛的成果。《易传》还从重视运动发展出发,强调变革的思想,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应该顺从事物发展的趋势自觉进行变革。《系辞上》曰:“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化”是事物发展的趋势,“裁”是顺从事物发展趋势主动进行变革。《革卦·彖传》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把顺应天地的变革视为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经过变革事物才能向前发展,这是《易传》对辩证法思想的一个重大贡献。不过,《系辞下》所说的“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以及《复卦》卦辞所说的“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似乎倾向于把发展变化看成是往复循环的运动,这与《老子》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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