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韵诗;君王诗体
皇家韵诗有时也称为乔叟诗节。这种诗体每节七行,每行为五音步抑扬格,韵式为ababbcc。乔叟在《特罗伊拉斯和克莱西德》《百鸟会议》及《坎特伯雷故事集》的部分故事中成功地使用了这一诗体。在他的笔下,皇家韵诗是表现柔韧和力量的得力工具。这种诗体可以用于述事,也适合于描写、插曲和评论。它的韵式精巧、微妙,具有一种潜在的特殊魅力。
乔叟去世后,皇家韵诗成为英国15世纪最流行的诗体。据说这个名称来自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他用这个诗体写了苏格兰方言诗《国王的书》。但E·格斯特和希珀等音律学家认为,这个名称来自法语的“皇家歌曲”。16世纪下半叶,加斯科因和帕特纳姆都提到了这一诗体,认为它是英国用于严肃诗歌的主要诗体。这一时期,由于斯宾塞使用皇家韵诗成功地写了《赞歌四首》,莎士比亚用它成功地写了《鲁克丽丝受辱记》,使这一诗体更加广为人知。到1619年之前,M·德莱顿将他的一首皇家韵诗体的叙事诗改编成抑扬格八行体,这象征着在英国诗歌中盛行一时的皇家韵诗体已不再普遍使用了。此后,只有莫里斯在诗集《地上乐园》(1868—1870)中,梅斯菲尔德在长篇叙事诗《道伯》(1913)中,比较成功地使用了这一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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