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与社会生活·明代诸体文学中之社会生活内容的反映·一般商业经营细部的片段
明代商业经历了明前期的曲折和有限发展,到了明代中后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如商业融资(或合资,或借贷)、商业经营(或资本股和人力心智股的结合,或利用奴仆进行)、商业服务(如资金汇兑等),这些方面都得到了质量上和规模上的提高和进步。特别是属于商业服务范畴的安全防护业也随着商业的发展而健全起来,如出于保护商业安全和畅通需要的保镖行业即在当时的小说中有所反映。镖,当时俗写作标。如《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卷五中说,当时从事保镖的人称作达官,保镖行为本身称为送标。就标而言,当时有两意:一是标准的意思,“有菜标,有肉标。怎么叫做菜标、肉标?客人本钱小些,每日用饭食,搭一顿豆腐青菜便是菜标。本钱大的客人,全不用豆腐青菜,便叫做肉标”。可以看出,当时商人根据资本的厚薄,确定自己的消费标准。第二意即是保镖的含义。为了保证经商途中的安全和畅通,便产生了这种行当。“有汗标、水标。怎么叫做汗标、水标?或二三十达官将客人行李打叠在骡子上驼(驮)着,达官们弓上弦、刀出鞘,任你是什么官、客,路上都要让他,行不敢近他,这便是汗标。水标,或三五帮船一起,弓箭枪刀,在不拢崖住下,昼夜长行,随你官、民船只,都要让他,行不敢傍他,这便是水标。就是水路江洋大盗、汗路响马都不敢惹他”。其中的汗标显为旱标之误,应是相对水标而言的。这些达官“专与临清布、段(缎)、杂货店送标”①。不论官、民,都要让他,就是盗贼响马也不敢轻易惹他,从而使途中的商业安全得到保证,经商的效率大大提高。这段叙述是围绕明末山东临清的情形展开的。临清是运河沿岸的城市之一,是南北物货的重要集散地,因而南北商人麇集,在明代中后期非常繁盛。万历年间,由于税使四出,行商、坐贾颇受困扰,以致当地市民诉诸暴力。因该地商业繁荣,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保护组织的应运而生便是可以理解的。
注释
① 清隐居士《皇明通俗演义七曜平妖全传》卷五,第52回《四犯彭城》,古本小说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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