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变文
我国古典说唱文学体裁,兴起于唐代。变文指的是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敦煌莫高窟藏经洞中发现的唐人写本钞本,以及陆续发现的一部分通俗文学作品而言。所谓变文,郑振铎曾解释说:“变文的意义和演义是差不多的,就是说,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再说一番,变化一番,使人容易明白。”(《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可见变文实质是通俗的叙事文学。说唱变文称为“转变”,说唱者可以是俗家歌女,也可是寺院僧人。敦煌变文包括“敷衍佛经”和“搬演史传”两类作品,所谓“敷衍佛经”,是指取材于佛经传说的变文,宗教气息浓厚,但有些故事情节、人物形象颇为生动,并富有丰富的想象力。“搬演史传”的变文,多取材于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经过讲唱过程中不断加工润色,逐渐成为后代的通俗文学作品。
变文的体制不完全一致,有散说体,如《刘家太子变》,也有六言赋体,如《舜子至孝变文》,但多数变文是散骈并陈,说唱相间,如《破魔变》、《汉将王陵变》等,变文这种体裁的韵散间迭是它的重要特点,因此变文可统称为“散韵混合的叙事诗”。变文在表现手法上采用的是敷陈铺叙之法,文笔粗犷、铺张扬厉。语言通俗,刚健清新,富有文学色彩。变文是唐代通俗文学样式之一,对后代讲唱文学及杂剧、南戏等戏曲文学产生积极影响,并和后代的通俗小说有直接的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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