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误杀刘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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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误杀刘第四

刘宋时,彭城王刘义康被杀,民间伤之,作《读曲歌》。《宋书·乐志》:“读曲歌者,民间为彭城王义康所作也。其歌云:‘死罪刘领军(刘湛),误杀刘第四(刘义康),是也。”《古今乐录》:“《读曲歌》者,元嘉十七年袁后崩,百官不敢作声歌,或因酒宴,止窃声读曲细吟而已,以此为名。”其说与《宋书·乐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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