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原文与赏析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①,将不可以愠②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火攻篇第十二》)
【注释】①兴师:用兵打仗。②愠(yùn):怨愤。
【译文】不对国家有利,就不要采取军事行动;没有必胜把握,就不要随便用兵;不到危险紧迫之时,就不要轻易开战。君主不可凭一时之怒就兴兵打仗,将帅不可因一时之忿就与敌作战。符合国家利益就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可以重新高兴,怨愤也可重新欣喜,但是国亡了就不能再存,士卒死了也不再复生。所以,明智的国君对战争一定要慎重,精明的将领对战争问题也一定要警惕,这些都是关系到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原则。
【评说】战争是危险的行为,关系到国家之兴衰存亡。在孙子看来,战争的原则有三:利益原则、取胜原则和危急原则。三者归结为一点就是慎战,即不轻易言战。当然,慎战不是怯战,慎战与敢战并不矛盾。当今时代,国际形势波诡云谲、充满变数,战争威胁远未消除,战争准备一刻不能松懈。谁忘记了战争,战争就会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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