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德轻利,做良心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重德轻利,做良心事

在赋税繁重、百姓不堪重负的元代,董文炳当时正在县令任上,恰逢朝廷普查百姓的户数,以便按户数征收赋税,并且明确下达命令,敢隐瞒户数的人,定斩不饶,而且没收全部家财。董文炳知道百姓无法承担这样繁重的赋税,于是,便将全县的百姓聚居一起,以减少户数,许多官吏劝阻他说:“这可是杀头的罪过啊。”董文炳斩钉截铁地说:“我董文炳为百姓犯法而获罪,心甘情愿。”

但是,有很多百姓很不理解,所以不愿意这样做,董文炳解释道:“你们现在就按我的吩咐去做,以后就会知道这样做的好处了。相信到时候你们会感谢我而不会怪罪我的。”果然,因为这样做,百姓的赋税大为减少,他们因而生活得很富足。

这样一来,董文炳的声誉也开始传播四周,许多邻县的人听说他的德性好,断案如神,所以在诉讼不能得到公正判决时,总会来请董文炳裁决。董文炳到大府去述职时,邻县的人看见他,都纷纷聚拢来,有人说:“久闻董县令大名,只是无缘相见。今日一见,看到董县令也是人啊,怎么就能够明断如神呢?”

董文炳不但不从百姓身上掠夺财物,还处处为百姓着想,帮助他们隐瞒户数,减轻赋税,而且他还慷慨地捐私产给百姓。据《元史·董文炳传》载:当时董文炳所在的县非常贫穷,而且连年干旱,蝗虫肆虐,朝廷的“苛捐杂税猛于虎”,百姓无法生存,流离失所。董文炳就拿出自己家的私粮数千石分给百姓,以帮助百姓逃脱困境。但是因为前一任县令“军兴乏用,称贷于人”,因而贷家索取数倍的利息,县府根本没有办法支付巨额的贷款,于是,就要拿百姓的蚕丝和粮食来偿还贷款利息。董文炳实在看不惯,就说:“你们知道百姓靠什么吃饭吗?如果把他们的蚕丝和粮食都拿来还债,还让他们怎么活呢?我现在是本县的县令,不忍百姓再遭搜刮,这些钱就由我一个人来代偿吧!”于是,他回家后就将自家的田地计值偿还给贷家,剩下的土地,就分给长期流离失所的百姓,让他们种田谋生,百姓逐渐回来安居乐业,数年间便达到“民食以足”。

当时的府臣贪婪无耻,多次向董文炳索取钱物,董文炳当然拒不肯给。而就在这时,有很多谄媚的小人向府里进谗言诋毁他,府臣听了便更加肆意妄为地中伤陷害他,董文炳留下一句话:“我董文炳,宁愿死也不会剥削百姓而获取利益。”便辞官而去了。

后来,董文炳被重用,他领兵进入福建后,严肃军纪,勿扰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据《元史·董文炳传》记载道:“文炳进兵所过,禁士马无敢履践田麦,曰:‘在仓者,吾既食之;在野者,汝又践之,新邑之民,何以续命。’是以商人感之,不忍以兵相向。”后来,“越人感文炳德最深,高而祀之”。

董文炳,轻名利,重德性,最终流芳千古,由此可见,“德在人先,利居其后”的修身重德精神值得后人学习和赞扬。

智慧总结

一个人看重名利还是德性,从实际利益中就能够体现出来。范仲淹曾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就表现了一种优良的高尚节操,同样,“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表现出的也是“德在人先,利居人后”的一种大境界。所以,一个有高尚道德的人应该在名利享受上不争先,不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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