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冯惟敏·〔胡十八〕刈麦有感》原文、赏析、鉴赏
穿和吃不索愁,愁的是遭官棒。五月半间便开仓〔2〕,里正哥过堂〔3〕。花户每比粮〔4〕,卖田宅无买的,典儿女陪不上〔5〕。
〔1〕胡十八,曲牌名。《刈麦有感》,是冯惟敏的一组小令,共四首,流传甚广。这里选一首。冯惟敏(约公元1511~1580),字汝行,号海浮,临朐(今山东临朐)人。嘉靖举人,曾任涞水知县、镇江儒学教授、保定通判等小官。为官清正,不畏权势,故连遭贬斥。晚年辞官归隐,寄情山水。著有散曲集《海浮山堂词稿》四卷,收小令一百六十七首,套曲四十九首。题材广泛,有不少揭露政治腐败、反映农民疾苦的作品,风格刚劲,语言本色,是明代散曲的第一大家。
〔2〕“五月”句:刚到五月中官府就开仓征收税粮。五月半,阴历五月中旬,这时小麦刚成熟。
〔3〕里正:即里长,相当后来的地保。
〔4〕“花户”句:户口簿上有名的人要限期交足钱粮。花户,登录户口时,户称花户。每,同们。比,案验,即查究催逼。
〔5〕典:典卖,抵押。陪,通“赔”。
这首散曲写了官府不顾人民死活,催逼灾民交税,逼得农民典儿卖女的悲惨境况。揭露了明代统治者横征暴敛的罪行。反映了作者对农民的深切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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