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亚里士多德”墨子与《墨经》·《墨经》中的逻辑故事·“义”与“不义”》注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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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亚里士多德”墨子与《墨经》·《墨经》中的逻辑故事·“义”与“不义”》注释|译文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无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非攻上》)

【注释】①攘(rǎng):偷、盗窃。②豚:小猪。③苟:如果、假使。④兹:通“滋”。益,更加。⑤扡(tuō):古同“拖”。夺。⑥辩:通“辨”。

【译文】现在有一个人,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大家知道了,都谴责他。上面执政的人捉获了他,就惩罚他。这为什么呢?因为他损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的,比进人家果园偷桃李更不义。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的,这比偷人家鸡犬大猪小猪更不义。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多。如果损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这比进人家牲口棚牵走马牛又更不义。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损人更严重。如果损人越严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能说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吗?杀一个人,说它不义,一定构成一个死罪了。如果照这个说法类推下去,杀十个人,十倍不义,必定构成十个死罪了;杀一百个人,一百倍不义,必定构成一百个死罪了。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反对,反而称赞它,说它义。现今天下君子,都知道这些事,说它们不义。今天最不义的事,是进攻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是义。这是确实不知道进攻别国是不义的,所以把称赞的话记载下来传给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义的,那还有什么理由记载不义的事传给后世呢?

现在有人在这里,见一点黑说是黑,见一片黑却说是白,那么一定以为这人是不知辨别黑白的了。尝一点苦说苦,尝多了苦却说是甜,那么一定以为这个人是不知辨别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坏事,能够知道而且谴责它;干大的坏事,攻打别国,却不知道谴责,反而称赞它,说它义;这能说知道辨别义与不义吗?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义与不义是多么混乱啊。

【评说】在这里,墨子首先采用了归纳推理,从进人家果园偷人家桃李、进人家牲口棚牵走人家马牛、杀无辜的人,剥下人家的衣服皮袄、拿走戈剑等事例中,归纳出它们的共同点:损人利己。

然后墨子又在人们承认“入人园圃,窃其桃李”、“入人栏厩,偷人马牛”等为不义行为的基础上(这也是论敌必须承认的),指出论敌却认为“攻国为义”,这是自相矛盾的;他还用“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的形象比喻,进一步批评论敌“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的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这都是对矛盾律的成功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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