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友谊叫作山绝色,水倾城
雪小禅的《倾城记》里有一句话:“如果和最心爱的人在一起,生是满目碧绿,看山绝色,看花倾城。”这样的文字指爱情,而我更愿意用它来形容友情,抛却了男女之间世俗的欢爱,女人间的爱美得更纯粹。
我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文联开办的论坛,缘于对文字的热爱,我们混迹其间。彼时我是散文的版主,她初来,喊我姐姐,毕恭毕敬;我俨然以姐姐的身份自居,一来一往,笑脸相迎。
第一次见她,也是因为那年的圣诞笔会,我是主持人,她是众多的参与者之一。她长发垂肩,笑容明媚;我短发齐耳,笑容明朗。我以为,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柔柔弱弱,哪曾想,她办事雷厉风行,只一个照面,我们便情愫暗生。只不过,此后我喊她姐姐,她叫我妹妹。
再后来,我们在同一个论坛做不同版块的版主,一起去部队慰问,一起去新城采风,一起读诗,一起唱歌。她始终以一棵树的姿态和我站在一起,给我看她经年的伤疤,给我念余华的句子,生活越是平淡,内心越应该绚烂!多美的人生况味呀,我不知道,她是为了陪我,还是我为了陪她,多少年就这样过来了,我们的友谊如千年老树下的根须,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一起。
我知道她曾在电视台当记者,也知道她有过一次不成功的婚姻。想象中,她应该活得憔悴而艰难,但在我的眼睛里,她活得坚强而挺拔。独自养育女儿并供养母亲,又结了婚,还开了一家全国连锁的黑眼睛视力保健店,现在小店生意兴隆,家庭幸福甜蜜。
她的脖子曾经做过两次手术,第二次紧接着第一次。我是唯一一个见过她眼泪的人,她在我怀里哭过,又笑过,但眼泪不是为自己流,而是为懵懂的女儿。这之后,我再没见她哭过。
她也是一个极重感情的人,认定了一个人就会是一辈子。我们偶尔也争吵,但没有谁是谁非,常常不到一天,不是她的电话过来,就是我去找她,转眼间又腻在一起。
我们常常一起出去吃饭、唱歌。我酒量不好,她就把我护在身后。这些年,对于酒,我永远亏欠她。我们一起出去旅行,几十里的山路,指尖连着指尖,脚印贴着脚印,她曾笑言,纵使死去,也要和我葬在一起,因为少了我,便解不开那深深的寂寞。
这些年,我习惯了她的坚强与自立,却极少见她诉苦,事业与家庭她打理得井井有条。有时我们出去逛街,阳光下,夜色里,素衣淡颜,相伴而行,谈未来,也谈生活,和她在一起,仿佛只是一个温暖的叠加,她的连着我的。
就在前不久,我买了条围巾送她,她又感动得稀里哗啦,写了文章不说,还到报刊发表,说那条围巾她看了就惊艳,就恨晚。你看,她就这样把她的感动表达得淋漓尽致,细到寸发。
几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仿佛还在初见的刹那,一切的一切,美丽依旧。有时候我想,应该感谢老天安排我们相遇。
是在那微暮的夜晚吧,时间的长廊里走来一位女子,素衣,长发,黑的眸子里一片生机,她是来寻我的,是我前世的姐妹,就这样,我如何舍得与她离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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