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清代的御药房》赏析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清代的御药房

【点睛之笔】

御药房,是古时候为帝王、宫妃等皇室中人调药、取药而设置的机构。清代的御药房成立于顺治年间,分为内药房和外药房两部分:内药房仅供皇帝、宫妃、贵人等所需用药;外药房则是各宫太监及其首领生病时取药的地方。

【经典解读】

御药房负责宫廷所需药物的储存、药剂的调配,它与太医院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宫中传太医院中的御医进宫为皇帝诊病,均需由御药房专职太监带领。太医诊脉开出的处方,在征得皇帝同意之后,才能与专职太监一起到内药房配药。同时还需要将药方连名封记,随着开列本方的治法和药性共同记录备查,御医与太监在其上共同署名,并送皇帝御览,奏本完成后立即登记,由内臣收藏,以备稽考。

皇帝服药之时,更是有诸多禁忌:煎烹御药时,太医与内臣要共同观看,待药煎好后,分别倒入两个杯中,依“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的古训规矩,一杯由主治御医喝下,后由院判(太医院医官)、煎药太监依次饮尝,在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后,另一杯才能进呈皇帝服用。给皇帝配方煎药时,总是由深受皇帝信任的太监负责。如果发现御医所开药品不清、有遗漏、药味分量有误,或御药房配制与原方不符等,都将以“大不敬”治罪。

御药房因其责任重大,向来为宫廷禁地,不仅防范森严、外人不得擅自私入,对外采办的药材和药品以及各省各国进贡的药物,都会受到非常严格的检验,常要经太医院的院使、院判等带领熟谙药品的官吏详加检验确认无误后,方可入药库储存以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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