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瑟与钟鼓的礼乐色彩——以《诗经·关雎》为例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琴瑟与钟鼓的礼乐色彩——以《诗经·关雎》为例》


经 》首篇《关雎 》的最后两章是: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通常的解释是:第四章乃是男子想象弹着琴和瑟来亲近淑女。第五章是男子想象要与女子成婚了,将要用钟鼓这样的乐队去迎娶淑女。

按照这样的释解,第四章“友之”是谈恋爱的阶段,第五章“乐之”是迎娶成婚阶段。那么,为什么“友之”要用琴瑟,而“乐之”要用钟鼓呢?孔颖达《正义 》说,前用琴瑟,是“此章言采之,故以琴瑟为友以韵之;卒章云芼,故以钟鼓为乐以韵之”。这是说为了押韵(采,之部;友,之部。芼,宵部;乐,药部;宵、药通押)。但是,如果不考虑押韵,把二者对换一下,即在“友之”的时候用“钟鼓”,迎娶的时候用“琴瑟”,可以吗?所用乐器不同,是否有什么深意呢?

一 古代的礼乐一体、诗乐一体

在《关雎 》诗里,“琴瑟”和“钟鼓”的用处是不同的。这不但可以看出诗人匠心之所在,也与先秦时期礼乐制度有密切关系。

首先应该知道,在古代的礼乐制度中,是礼乐一体、诗乐一体的。音乐的初始功能不是用来作为审美欣赏的艺术,而是配礼而行,是为礼服务的。

礼的起源与原始宗教有关,《礼记·礼运 》篇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焚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这说明“礼之起源于祀神”(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82页),而且还证明有“乐”配合(“蒉桴而土鼓”,指的是抟土做鼓槌,用土做鼓来敲)。在原始宗教中,礼乐是一种完全的宗教仪式性行为,礼有跪拜、杀牲、献祭等环节,乐由音乐(歌唱、演奏)、舞蹈等环节构成。礼乐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此时,乐的主要功能是沟通和取悦神灵。在《尚书·益稷 》里,就可以看到乐配合礼的作用了: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táo)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 》九成,凤皇来仪。”夔又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这一段描述祭祀的盛大规模,祭典的隆重,宾客的众多,还显示出众多的乐队鼓舞的伴随。各种乐器的演奏,人饰鸟兽(图腾神)的舞蹈(“百兽率舞”),目的在于“祖考来格”,即在这样浓烈的气氛中迎接祖先神的到来。大概古人认为,在强烈的音乐音响中,祖先神灵会更快到来,会更好地享用祭品,也就会更加用心地赐福给子孙后昆。在这样的场面里,乐舞的功能不是用来欣赏的,其中的《箫韶》,既是乐舞的表现,又是典礼制度的象征。所以《礼记·乐记 》说:“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又说:“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礼乐是一体的,礼乐的内涵要通过金石乐器来表现,通过乐音来传播。礼乐制度明确完备,天地万物就各安其位了!也正因如此,古代乐官的地位是很高的,《尚书·尧典》载帝舜草创官制,在他任命的二十二名朝廷大员中,就有乐官夔。

在上古时代礼乐一体的体制中,“乐”配合“礼”还有一个功能,即可以提高内心修养。舜命令乐正夔“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尚书·舜典》)。教胄子(青少年)音乐,目的是培养他们正直、宽容、刚毅、谦虚、谨慎的品德。商代设有音乐教育机构“瞽宗”(《礼记·明堂位 》:“瞽宗,殷学也。”),主要功能是进行礼乐教育。周代设乐官“大司乐”,其“以乐德教国子”,“以乐语教国子”,“以乐舞教国子”,主要也是道德和礼乐制度教育(《周礼·春官·大司乐》)。《礼记·乐记 》说:“君子曰:礼乐不可以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通过礼乐的熏陶,平易、正直、慈爱、诚信之心就会油然而生。而且,音乐也可以反映德治,是德治的表现。《隋书·音乐志》说:“乐者,乐也。圣人因百姓乐己之德,正之以六律,文之以五声,咏之以九歌,舞之以八佾。实升平之冠带,王化之源本。”乐(yuè)是可以让人快乐的,但使人快乐的是什么呢?是道德,即“乐己之德”。“六律”“五声”“九歌”“八佾”这些歌舞,是要反映“王化”之“升平”,不是让你欣赏音乐美。难怪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礼乐不单单是在于布帛供品,也不单单在于音乐,它从制度、内涵、功能,都有其自身的规定。

其次,先秦时期诗乐舞是一体的,这点大家都知道。《诗经》中的诗都是配乐的,风、雅、颂都是如此。《周颂·维清》是一首祭祀诗,是祭祀文王的。诗虽不长,却可以看出诗乐舞一体的原型。《毛诗序》曰:“《维清》,奏《象舞》也。”何谓“奏”?方玉润《诗经原始》说“凡乐有歌有舞,歌以为声,舞以为容,声容备谓之奏。”(方玉润《诗经原始》,中华书局,1986,580页)何谓《象舞》?郑玄笺:“《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孔颖达疏:“《维清》诗者,奏《象舞》之歌乐也。谓文王时有击刺之法,武王作乐,象而为舞,号其乐曰《象舞》。至周公、成王之时,用而奏之于庙。诗人以今大平由彼五伐,睹其奏而思其本,故述之而为此歌焉。”《毛诗序》所说的“象舞”,应该是武舞。有舞当然就有乐,所以其音乐也叫《象舞》①。这也告诉我们,祭祀诗是配乐的。《维清》典型地体现了礼乐一体和诗乐舞一体的状况。此外,还说明不同的诗,据其内容而用不同的音乐。

再来看《关雎 》。《关雎 》虽是一首爱情诗,但同样也可以乐奏。后人把《关雎 》当作一首贺婚歌,并有对联曰“鲁礼三千崇奠雁,国风十五首《关雎 》”,再次证明古人认为《关雎 》是礼乐结合的例子。再者,我们看上博楚简中的《孔子诗论》(也有研究者认为此篇应该称为卜子诗论,为子夏卜商所作),多次论到《关雎 》。其第十简:“《关雎 》以色喻于礼。”第十一简:“情,爱也。《关雎 》之改,则其思益矣。”第十四简:“(《关雎 》)其四章则喻矣:以琴瑟之悦,凝好色之愿;以钟鼓乐之”等等。孔子认定《关雎 》是一首爱情诗,吟咏的是“情”和“爱”。“君子好逑”,当然是“好色”,但其“好色”表达的是对爱情婚姻的依礼相求,并没有超越礼义的界限,即“发乎情,止乎礼义”。这就是“改”,从“好色”改变到符合礼义上来。这样,也就使得诗意考虑得更全面了(即其思益矣)。所以其“凝好色之愿”,可以琴瑟悦之;而依礼求婚,则“钟鼓乐之”了。

二 琴瑟与钟鼓功能的区分

我们说,《关雎 》中“友之”(亲近她,即如今之谈恋爱)用琴瑟,“乐之”(正式迎娶)用钟鼓,还因为上古时期这两大类乐器的使用功能的不同与变化。

如前所引,《尚书·益稷 》中已提到琴瑟,《舜典》里说:“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天相夺伦,神人以合。”“八音”包括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这八类乐器,其中“金”指钟,“石”指磬,“革”指鼓,“丝”即指琴、瑟等弦乐器。但是,琴瑟和钟鼓在使用场合上还是有区别的。

钟鼓多用于庄重、重要的场合。《周礼·春官·大司乐》云:“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 》,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 》,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 》,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 》,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 》,以享先祖。”而且“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此段虽也提到“云和之琴瑟”“空桑之琴瑟”“龙门之琴瑟”,有琴瑟参加演奏,但主旋律的乐器,都是钟鼓磬一类的乐器。可见钟鼓磬是用在庄重的祭祀场合和主旋律之上的。《商颂·那》是殷商人祭祀成汤的诗,祭祖之诗,当然是很庄重的,其诗曰:“猗与那与!置我鞉鼓。奏鼓简简,衎我烈祖。汤孙奏假,绥我思成。鞉鼓渊渊,嘒嘒管声。既和且平,依我磬声。於赫汤孙!穆穆厥声。庸鼓有斁,《万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怿。”所用的乐器主要是鼓、磬、管(大竹,即大箫),说明在祭祀等庄重场合都是用钟鼓磬这样的乐器的。此外,《左传》讲“一鼓作气”,战争中进攻时是用鼓的。

相对于钟鼓磬,琴瑟属于轻乐器。

琴瑟的创制当然也很早,除了上述《尚书·益稷 》里面已有记载,《吕氏春秋·古乐》篇里也说:“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不过,从文献上看,上古时期,琴瑟多是用于比较轻松温和欢乐的场合。如《小雅·鹿鸣》说:“我有嘉宾,鼓瑟吹笙。”“鼓瑟鼓琴,和乐且湛。”宴飨朋友,不必要搞得那么严肃庄重,尽可以轻松一些,所以用琴、瑟、笙等轻乐器,其奏出来的乐曲也是轻快的。《仪礼·燕礼 》里面说到宾主献酬之后,四名乐工携带二具瑟入,“歌《鹿鸣》《四牡 》《皇皇者华》”。西周时期,还曾为室家和乐特设“房中乐”,由后妃们在内宫侍宴时演唱。“房中乐”多从民间诗歌中选择比较适合统治者口味的曲子予以加工改编,娱乐性、欣赏性较强。琴瑟是“房中乐”的主要乐器,因为琴瑟适用于比较温馨、悦情的场合。

回到《关雎 》上来。

《韩诗外传》卷一云:“古者天子左五钟,右五钟。将出,则撞黄钟,而右五钟皆应之。马鸣中律,驾者有文,御者有数。立则磬折,拱则抱鼓,行步中规,折旋中矩。然后太师奏升车之乐,告出也。入则撞蕤宾,而左五钟皆应之,以治容貌。容貌得则颜色齐,颜色齐则肌肤安。蕤宾有声,鹄震马鸣,及倮介之虫,无不延颈以听。在内者皆玉色,在外者皆金声。然后少师奏升堂之乐,即席告入也。此言音乐相和,物类相感,同声相应之义也。诗云:‘钟鼓乐之。’此之谓也。”这里所记的是天子出行的礼乐,但是它最后却引用《关雎 》的最后一句,正可印证迎娶之时所以用钟鼓奏乐的习俗。结婚是人生大事,古代更为看重。《礼记·昏义 》载:“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君子与淑女和合而成婚礼,当然要以钟鼓来“大合乐”,所以要“钟鼓乐之”。

不同的乐器,奏出不同的音乐,不同的音乐,表达不同的情感,也具有不同的功能。琴瑟可以表达爱意,钟鼓则用于庆典。

《关雎 》正义说得也很清楚:“琴瑟,乐之细者,先言之,见其和亲。钟鼓,乐之大者,故卒章言之,显其盛德。”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 》说:“燕乐奏于房中,用钟磬;奏于祭祀飨食,用钟鼓。”《关雎 》末章说的是想象迎娶“窈窕
淑女”的婚礼盛况,当然会有“祭祀飨食”的场面,用“钟鼓”是合理的。而“和亲”则用琴瑟。上博楚简《孔子诗论》说:“《关雎 》以色喻于礼,……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琴瑟以比拟君子的好色本性。“琴瑟友之”和俞伯牙用琴所弹的“高山流水”,表达的都是普通的世俗人伦情感。可以想象,既要“友之”,“君子”弹着琴和瑟,口中唱着和悦的歌,才能够亲近爱恋的人啊。如果用钟鼓,再奏出庙堂大曲,恐怕“君子”就要像《左传》成公十二年里面记载的郤至,听到“金奏作于下”①,吓得“惊而走出”了。

三 古乐与新乐的不同

琴瑟与钟鼓,还涉及古乐与新乐的问题。

春秋时期,相对于“古乐”,出现了一种“新乐”。《礼记·乐记 》说:

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子夏对曰:“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今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

“古乐”是先王之正乐(见郑注),听“古乐”要穿戴整齐、正襟危坐,严肃且不能打瞌睡。听新乐(“郑卫之音”即是“新乐”。《文选 》李善注引许慎曰:“郑卫,新声所出国也。”)则非常兴奋。从子夏对“新乐”“古乐”不同的评论,我们知道,“古乐”是为“道古”“修身”“平均天下”而作,即为了达到治国理政的目的而作。“新乐”却是当时的流行音乐。它不符合儒家所讲的“乐德”,但是却具有鲜明的音乐形象,很强的感染力,竟然使一国之君沉湎于此而不知倦。因为“郑卫之音”“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据《国语·晋语八 》记载:晋平公悦“新声”,师旷甚至预言他会因此导致亡国。

《礼记·乐记 》说:“世乱则礼慝而乐淫,是故其声哀而不庄,乐而不安,慢易以犯节,流湎以忘本,广则容奸,狭则思欲,感条畅之气,灭平和之德。”这里在批评“世乱”之“乐淫”,同样也告诉我们“新乐”有哀、乐、不庄、慢易等特点,能“感条畅之气”,使人“流湎以忘本”。实际上,它变雅乐的庄严呆板为活泼悦耳,变雅乐的简单质直为复杂细腻。这是一种“至妙”之音乐。正如嵇康《声无哀乐论》里所说:“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槃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其实,音乐服务于礼制,为立德服务,是扭曲了音乐的本性。只有当它摆脱礼教的束缚,真正回归到审美和愉悦身心的功能的时候,才能循着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特点和方向发展。难怪“新乐”甫出,便风靡一时,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

从西周发展到春秋战国,奏乐使用的乐器也发生了变化。西周春秋时主要用钟鼓、琴瑟、鼗、磬、柷等乐器,这些乐器发声较典雅、庄重、缓慢、和谐,适合于演奏古乐,战国时主要是丝竹金石之声,发音清越,缠绵哀怨,急管繁弦,变化多端,更利于新乐。这个变化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可以设想,起码西周时期开始,“古乐”和“新乐”即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到了春秋时期,在音乐发展步伐较快的郑卫之地,已经用丝竹乐器在演奏新乐,所以演奏起来特别动听感人,这个变化的结果,也就使音乐逐渐脱离了歌诗而独立起来(参顾颉刚《战国时的诗乐》,《古史辨》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由上可知,“友之”时应该用琴瑟,迎娶时则要用钟鼓。打个比方,与“窈窕淑女”亲近时用琴瑟弹奏着轻快温馨的《茉莉花 》《花儿与少年》之类的乐曲,迎娶时则用庄重的《婚礼进行曲》。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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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礼记·仲尼燕居》和蔡邕《独断》都称作“象武”,不知何因。或许这个名称更能体现“象武”作为武舞的内容。

2、即用钟鼓磬奏《肆夏》,《肆夏》是天子享元侯的乐曲,春秋时诸侯国君相见亦用此乐曲。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二),中华书局,19838,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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