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练字
东晋时,有个皇帝要去北郊祭祀。让人把祝词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因为那字水洗不去,削掉一层木屑还能看到黑色的字迹。于是工人就想,这字能渗入木头多深呢?
他拿着工具将木头刨开,发现字迹居然渗入木头三分之多,于是赞叹地说:这个字,真是入木三分啊。这个书法家,就是鼎鼎大名的王羲之。
王羲之,字逸少。是东晋琅玡临沂(今属山东)人。他的家族是晋代屈指可数的豪门大士族,祖父和父亲都当过大官。王羲之的父亲王旷,是当时有名的书法家。正是在父亲的影响下,他才开始练字。
王羲之小时候,偶然发现父亲收藏的大量前代名家书帖,便偷偷取出临摹。有一次,王旷回家见儿子在桌上练习书法,大吃一惊。他不知儿子从何时开始练字,竟已达到如此娴熟的地步。
当王羲之告诉爸爸,他已偷偷苦学苦练了将近一年时,王旷很感动,一把搂住儿子说:“好!有志气!我这些书帖今后全对你敞开,你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
很快的,王羲之临摹字帖已经有模有样。王旷认为他该受到系统的训练,于是找到当时有名的女书法家卫铄,人们称她卫夫人。
那年王羲之才七岁,成天起早贪黑地练字。卫夫人也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学生,不但尽心尽力教他练字,还常常鼓励他。
有一天,卫夫人给他讲解字的结构,写下一个漂亮的大字。王羲之羡慕地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像先生一样,写出这么漂亮的大字呢?”望着他急切的眼睛,卫夫人笑着摸摸他的头说:“不要着急,练字不是一日可以成就的。”
卫夫人又说:“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就知道练字时该注意什么了?”
“在东汉时,有个叫张芝的人。他为了练好字,天天在自家门前的池塘边,蘸着池水研墨练字。字写完了,就在池塘里洗涮笔砚,日子一久,洗出的墨汁把整个池塘都染黑了。后来,他的字越练越好,写的草书笔势活泼流畅,富于变化,大家都管他叫草圣……”
王羲之一边听着张芝的故事,一边想:洗笔砚的水把池塘都染黑了,那该下多大的功夫呢?我要是也这样刻苦练字,肯定也能成大书法家的。
从那以后,王羲之更加努力练字。他开始学习张芝,每天练完字,就到门前的池塘里洗笔砚。时间一长,原来清澈的池塘,也变成乌黑的墨池。通过这样的勤学苦练,他的字进步很快,在亲朋好友中也薄有声名。
很快的,王羲之已经练了四年字。有一天下课回家,他想去父亲的房间找点字帖继续练字,发现父亲的枕边有几本书,于是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一看,那是本叫《笔论》的书,书的内容是教人写字时如何运笔。
才翻开书,王羲之就被吸引住了。看着看着,他忍不住开始记录那些执笔运笔的技巧,这一读便读得爱不释手。于是,他就把书偷偷地拿出父亲的房间来读。
他按照《笔论》中所讲的方法,天天起早摸黑地写呀,练呀,简直都入了迷。过了一段时间,看看自己写的字,与以前写的比较,果然有些变化。
一天,王羲之正在读《笔论》,没想让父亲发现了。王旷见儿子读得入迷的书竟是自己珍藏的《笔论》,感到很惊异,就问:“像《笔论》这样高深的书,你能读懂吗?”
王羲之朗声答道:“书非读不能懂,孩儿虽然一知半解,但还是能受到教育的。”
王旷听了非常高兴,把《笔论》送给了王羲之。得到书的王羲之练字更加起劲,卫夫人看到他新写的字,吃了一惊,对人说:“这孩子一定是看到书法秘诀了,我发现他近来的字,已达到成年人的水平了。照这样发展下去,这孩子将来在书法方面的成就一定会淹没我的名声的。”
王羲之并没有因老师称赞而沾沾自喜,骄傲自满,他临帖更用心、更刻苦了,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一次吃午饭,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几次催他快吃,他仍然连头也不抬,像没听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看帖、写字。最后饭都凉了,书童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王羲之的母亲来劝他吃饭。
母亲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手里正拿着一块沾了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呢,弄得满嘴乌黑。原来羲之在吃馍馍的时候,眼睛仍然看着字,脑子里也在想这个字怎么写才好,结果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
母亲看到这情景,憋不住放声笑了起来。王羲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听到母亲的笑声他还说:“今天的蒜泥可真香啊!”正是这样数十年来如一日的练字,王羲之才成了一代书法大家。
王羲之一生最好的书法,首推《兰亭集序》。那是他中年时候的作品。
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三月三日,人们都要去河边游玩,以消除不祥,这叫做“修褉”。而会稽城西的兰渚山里,有条名叫曲水的小溪,溪边有一座亭子叫兰亭。那里翠竹环抱,景色十分幽美。王羲之很喜欢这个地方,常常到那里游玩。
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的三月三日,王羲之约了谢安和孙绰等几十位亲朋好友,到兰亭的河边修褉。大家一边喝酒,一边作诗。
他们沿着溪水在岸边摆放了些小桌凳,上面放好了酒菜和纸笔。大家分坐在凳子上。一个人拿着斟上了酒的酒杯,从上游放到水里,让它顺着溪水漂流下来。如果盛了酒的酒杯,漂到谁的面前停下来,按照规矩,谁就得把杯里酒喝干,喝完还要即兴作一首诗,作不出诗的就得罚三杯酒。
这种曲水流觞的玩法十分风雅,他们从中午玩到了傍晚,大家都喝了不少酒,作了不少诗,玩得开心极了。最后,大家把各人作的诗汇集到一起,商议着把它编成一本诗集。有人提议说:“这些诗是在兰亭前作的,就叫它《兰亭集》吧!”
这时,有人慕王羲之书法之名,提议说:“正好王大人在,还请您为诗集写个序,把今天聚会的情景记录下来,做个纪念吧。”
听到这个提议,旁人纷纷附和。王羲之借着酒意也就不再推辞,接过用蚕茧做的上等好纸和名贵的鼠须笔,饱蘸浓墨,略为思索了一阵,挥毫写了起来。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兰亭……”王羲之笔走龙蛇,力透纸背,写得酣畅淋漓。不多一会儿,序文写完了。这篇总计三百二十四字的序文,不但写得情文并茂,抒发了王羲之对人生的感慨,而且用笔流畅,舒展自然,富于变化。
特别是文中用了二十几个“之”字,每个之字的形态都随着上下字的笔势变化而变化,姿态各异,同上下相邻的字相映成趣,没有一个写法是相同的。众人见了,齐声喝彩说:“这文章写得好,字写得更妙,不愧是大家手笔,将来定是传世之作呀!”
这篇一气呵成的序文,就是王羲之的代表作,流传千古的书法名篇《兰亭集序》帖。酒醒后,王羲之看着这篇序文,点头说道:“我怕是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字了。”果然,他几次想要再写这样一篇文章,都没有当时那种潇洒闲适的味道。兰亭一序,终成千古绝唱,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王羲之不仅行书独步天下,他的楷书也是一绝。他在学习钟繇的基础上,改革创新,青出于蓝,并变文字的楷书为书法的楷书。他还改革了草书,并使其走向成熟。他的草书洒脱自然,代表了晋代草书的最高成就。
通过多年的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名扬天下,被世人推崇为“书圣”。千百年来,学习他的书法的人不可胜数。自隋朝至清,人们创作行书作品时多受《兰亭集序》的影响,不少大书法家都是以他为宗师。他的字里所包含的空灵蕴藉的气韵,从古到今都是书法艺术家追求的最高境界。
入选理由:
书圣的成名来源于勤学苦练,没有任何捷径。阿离之言好吧,必须承认,有时候家学渊源是挺有用的,一句老话,环境造就人才。但这个人才,也要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就算祖宗十八代往上数,个个是书法名家,也出不了一个王羲之。
王羲之能成名,真是拼出来的。他家庭出身好,有钱有权,还是书香世家。但他没靠着这老底子优哉游哉当二世祖,而是从小目标明确。5岁的时候他就开始临帖——现在多少孩子,5岁的时候还在玩弹弓呢。
爱因斯坦说过一句话:“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我们通常都省略掉最后一句话,但还好王羲之有灵感,也有汗水。这不,洗笔的水染黑了一个池塘,造成环境污染的王羲之没被罚款,就这样蔚然成家了。
成了名的王羲之日子过得挺滋润。字写得好,有人拿钱要买,他都不肯卖,当然,他也不缺钱。古代营销理念是“物以稀为贵”,所以王羲之的字更是千金难求。
当然,艺术家都要有点怪癖的,王羲之也是。江湖传闻他的怪癖是看鹅。有八卦说,一个道士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但知道王羲之等闲不动笔,于是就养了一群鹅。王羲之听说这个道士有好鹅,自己找上门去。果然看到一群白白胖胖的鹅,白羽红冠,非常可爱。结果现在轮到他求着道士要鹅了,当然道士也干脆,就说:“鹅可以给你,但是请你抄一卷经吧。”就这样,平时千金难求的字,一群鹅就搞定了。可见王羲之有足够的个性。
书法写得好,除了有好名气,能赚钱,能让一堆人主动去打听你的喜好外,还有个好处,可以当媒人。其实王羲之对中国成语的发展也有贡献,除了“入木三分”外,还有个词是“东床快婿”。说是那时候有个大官叫郗鉴,想给自己女儿找个好女婿。打听到王家子弟长得都还挺帅,于是派人去观察。王家其他人都穿着名牌,打扮得精神十足等着被挑,就王羲之一个人,咬着馒头仍然专心练字。
这话传回郗鉴耳里,他当场拍板说:这个人有前途,就瞧他练字的专心劲,肯定能红,就把女儿嫁给了王羲之。又因为那时候王羲之在东边书案上练字,所以就被称为“东床快婿”。也是王羲之运气好,虽然当时不时兴自由恋爱,但郗鉴的女儿也是个热爱书法的人。跟任何童话故事一样,从此两个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还顺带又培养了一个书法家儿子——王献之。满门上下,全是雅人,难能可贵。
当然,王羲之除了写字,还当了大官。他一路都走得比较顺利,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所以后来人称他王右军、王会稽。当了官后,他字也写得少,加上爱书法的人有了他的字,都愿意带到棺材里面陪葬。比如唐太宗,据说把《兰亭集序》当陪葬物。所以现在流传的真迹很少,多是摹本,对当代书法家来说,这也是一种遗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