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加,洛·德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生卒】:1562—1635

【介绍】:

西班牙戏剧家、作家、诗人。一五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出生于一个宫廷刺绣匠的家庭。因父丧中止了大学学业,曾参加过军队,后定居当时的戏剧文化中心巴伦西亚,从事戏剧创作。回到马德里后又辗转各地,并先后充当公爵秘书、载判所审判官。一六一四年正式宣誓为教士。晚年依旧努力写作,一六三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去世。维加为文学史上少有的高产作家之一,共创作各类剧本一千八百多部,传下来不到三分之一,完整的有四百六十二种。塞万提斯说他建立了一个“喜剧的王国”。维加的戏剧创作使他成为西班牙民族戏剧的奠基人,被称为“西班牙戏剧之父”。他的戏剧题材多样,内容丰富,都是三幕,并且将悲与喜结合在一起,情节生动。这些戏剧反映了十六、十七世纪之交西班牙的社会生活,涉及到当时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讽刺揭露封建贵族,同情赞美普通人民。最有名的剧本是政治问题剧《羊泉村》(1612-1613)。它以一四七六年羊泉村人民起义事件为题材,描写了羊泉村人民打死企图玷污议长女儿劳伦霞的骑士长高梅斯的故事。塑造了抗击封建暴力的人民英雄群像,体现了争自由、争民主的革命精神。维加还创作了许多诗歌,包括谣曲、十四行诗、叙事诗。有诗集《诗韵集》(1604)、《精神谣曲》(1619)等。他的小说种类很多,有田园牧歌小说《阿卡伙亚》(1598)、神话小说《贝伦的牧人》(1612)和对话体小说《拉·多罗特亚》(1632)等。他以诗歌、小说、戏剧丰富了西班牙古典文学宝库,被称为西班牙“天才中的凤凰”。维加的诗体论文《当代写作喜剧的新艺术》(1609)论述了西班牙民族戏剧的基本理论,强调艺术的目的是逼真地反映现实,不必拘泥古典规律,必须创新;重视情节,认为它是戏剧构成的重要因素,以情节推动冲突的发展。维加是西班牙文学中“黄金时代”仅次于塞万提斯的重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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