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文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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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1130—1200),宋代哲学家、文学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婺源(今江西婺源)人。绍兴十八年中进士,官至宝文阁待制。有关哲学的著作有《四书集注》、《周易本义》、《太极图说解》等;他的“语录”,后人编为《朱子语类》。朱熹的文学观点见于他的《诗集传》、《楚辞集注》以及一些诗文杂著中。

朱熹在理学方面继承了二程(程颢、程颐)的观点,其文学观点主要是继承并发展了北宋道学家的主张,跟程颐的见解大体相近。他反对“文者贯道之器”的说法,认为道是本,文是末,不能舍本逐末或本末倒置。他所说的道跟唐代韩愈所说的道也不尽相同,它不包括政治、历史的内容,而纯指理学家所说的道德心性等抽象概念。由此看来,朱熹的观点反映了南宋时代理学家与古文学家在文学思想上的对立。在朱熹看来,为文最首要的是明义理,也就是“根本乎道”,“发之于文”。这种观点必然导致轻视艺术技巧,空谈性理道德,对文学的发展是不利的。作为一个修养深厚的文学家,朱熹在评论前代诗文时所表露的观点多具有进步性。如《诗集传·国风序》说:“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对《诗经》中“风”诗的性质作了合理的解释,认为它是“民俗歌谣”,突破了汉代经学家的某些附会的观点。朱熹第一个明确地提出“风”诗多是“男女相与歌咏,各言其情”的民歌,开了初步用文学的观点来研究《诗经》的先河。朱熹肯定古典诗歌的优良传统,推崇《诗经》、《离骚》、陶渊明、李白等,而对齐梁风、江西诗派表示不满。这些见解虽不算独到,却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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