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米涅夫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生卒】:1885—1936

【介绍】:

生于一个工程师家庭。1901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2年到巴黎,加入“火星派”,并同列宁结识。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成为布尔什维克。曾作为布尔什维克驻国际社会党执行局代表。1912年起任党中央委员。1914年,受中央委派回国领导《真理报》和第四届国家杜马布尔什维克党团工作。后被捕,于1915年5月被沙皇政府流放西伯利亚。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从流放地返回彼得格勒,任《真理报》编委,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团委员会。十月革命前夕,他同季诺维也夫反对列宁的社会主义在一国首先胜利的学说,竭力反对武装起义。特别是在1917年10月10日和10月16日召开的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扩大会议上,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一再反对列宁的方针,会议终以十票对两票通过了列宁起草的关于立即准备武装起义的决议。会后,他们竟在10月18日孟什维克的《新生活报》上发表声明反对党、反对武装起义,向敌人泄露了党准备举行武装起义的计划,受到列宁的严厉批评。十月革命后,任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在同全俄铁路工会执行委员会谈判时,同意成立有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等政党参加的“社会主义政府”,反对由布尔什维克独掌政权。为此他被解除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并自动退出了中央委员会。1918年秋,任莫斯科苏维埃主席。1919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又被选为党中央委员会并进入政治局。1922年列宁患病期间,被任命为人民委员会和劳动与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列宁逝世后,任劳动与国防委员会主席。曾任共产国际执委会委员和主席团候补委员。1925年,同季诺维也夫一起反对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所确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1927年底,被开除出党,1928年重新入党。1932年,第二次被开除出党。1933年,重新恢复党籍。1934年被指控参加反党叛国活动而被捕。1936年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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