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杜夫海纳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杜夫海纳

米盖尔·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e,1910—)法国著名美学家、哲学家、当代西方现象学美学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10年出生于法国克莱蒙,毕业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后在外地中学任教。1955年任法国波瓦蒂埃大学教授。1964年至1974年任法国巴黎大学农泰尔分校教授。现为法国《美学评论》杂志社社长。其主要著作有: 《审美经验现象学》(1953)、《先验的概念》 (1959)、《语言与哲学》(1963)、《学》 (1963)、《为了人类》 (1968)、 《美学与哲学(两卷集)》(1967—1976)。其中《审美现象学》体现了其美学思想的主要观点。

杜夫海纳的理论侧重强调感觉和知觉在审美经验尤其是欣赏者审美经验中的重要地位。在他看来,传统美学都是建筑在创作心理学基础之上的,因而具有极大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性质的局限。他认为审美判断决定于审美对象,而不是审美主体。他从审美对象的分析着手展开其理论。他强调,所有的对象都是感知的对象,而其中的审美对象产生取决于其是否能被审美地感知这一标准;因而,审美对象与艺术作品是相互关联而又涵义不相等同的两个概念。必须在艺术作品上增加审美知觉才会出现审美对象;审美知觉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种能把艺术作品变形为审美对象的知觉;审美对象是一种只有在知觉中才能实现的感觉物,只有欣赏者知觉的积极参与,达到忘我境界,才能完善审美对象;所以审美经验始终是,也仅仅是知觉经验形式。其知觉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呈现; (二)再现和想像; (三)反照和感觉。杜夫海纳提出了审美感觉因素的概念。这种感觉因素就是指艺术作品的物质材料构成的特殊形式被审美地感知时所形成的一些感觉因素。审美感觉因素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共同行为。审美感觉因素的组合,构成一定的审美对象,并保证审美对象的特别充实性,同时也构成了审美对象的自在性,这是构成审美对象绝对存在的基础。审美对象构成的另一种成份是“意义”。意义在审美对象中达到饱和程度,使人集中注意于审美感觉因素。意义就是审美感觉因素的组合结构。杜夫海纳指出:审美感觉因素作为一种中介物,连接着主体与客体两者的审美深度,即被表现世界的深度和这一世界观察者的深度。通过两种深度的互相作用,知觉的主体和审美客体达于和谐统一。

杜夫海纳还以不同形式的先验图式分析了音乐和绘画,证明传统上把艺术分成“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理论是一种观念性错误。他认为所有的艺术都有时间因素和空间因素。审美对象包含着时空内部关系,变成了准主体。这些关系反过来构成审美对象的世界,亦即“被表现的世界”。它主要表现为充溢其中的特殊情感性质。关于被表现世界的思想是杜夫海纳的突出贡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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