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戴望舒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戴望舒

象征主义人,浙江杭县人。曾出版《我的记忆》、 《望舒草》、 《望舒诗稿》、 《灾难的岁月》四部诗集,被视为“现代派”诗的代表。在中国新诗史上, “现代派”诗形成于三十年代。1932年,施蛰存、杜衡、戴望舒负责编辑《现代》月刊,倡导象征主义的诗歌创作,嗣后戴望舒又创办《新诗》杂志,把“现代派”这股诗潮推向顶峰,因此被看作这一诗坛的领袖。戴望舒的代表诗作《雨巷》,通过“我”在寂寥的雨巷中撑着油纸伞徬徨,心中渴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的吟唱,以浮动朦胧的音乐暗示诗人迷离惆怅的心境,表现了象征主义蔑视格律而追求内在旋律的美学特点,由此获得“雨巷诗人”的称号。

戴望舒的《诗论》堪称“现代派”诗的艺术纲领。它发表于1932年出版的《现代》杂志第二卷第一期上。全文共分十七条,是作者研究欧洲象征派诗人作品的札记。

在《诗论》中戴望舒认为诗的本质是主观抒情的,而主观抒情的中心问题即是诗的情绪。他说:“诗应当将自己的情绪表现出来,而使人感到一种东西,诗本身就象是一个生物,不是无生物。”他既强调诗的主观性,认为它是发自灵魂深处的心灵的歌唱,又强调诗的抒情性,号召诗人调动一切艺术手段,使抽象的情绪为人感知。他重视情绪的创新,认为: “新的诗应该有新的情绪和表现这种情绪的形式”, “新诗最重要的是诗情上的变异”。他也重视想象的真实,认为: “诗是由真实经过想象而出来,不单是真实,亦不单是想象”,二者缺一不可。在诗的情绪和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形式应该服从情绪。他所注重的是在情绪和感觉的总体里去寻求诗意的体验,他说: “诗不是某一官感的享乐,而是全官感或超官感的东西”,“全官感”也是戴望舒诗歌艺术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他看来,诗歌的形式只是外表的装饰, “不应该有只是炫奇的装饰癖,那是不永存的”。 “倘把诗的情绪去适应呆滞的,表面的旧规律,就和把自己的足去穿别人的鞋子一样。愚劣的人们削足适履,比较聪明一点的人选择合脚的鞋子,但智者却为自己制最合自己的脚的鞋子”。另外,对于诗歌形式的具体运用,他还有很多主张,如:“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份”。 “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的程度上”, “韵和整齐的字句会妨碍诗情,或使诗成为畸形”。

让更多人喜爱诗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