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叔文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 张而今 【本书体例】

陈叔文,京师人也。专经登弟,调选铨衡,授常州宜兴簿。家至窘窭(jù句),无数日之用,不能之官。然叔文丰骨秀美,但多郁结,时在娼妓崔兰英家闲坐。叔文言及已有所授,家贫未能之官。兰英谓叔文曰:“我虽与子无故,我于囊中可余千缗,久欲适人,子若无妻,即我将嫁子也。”叔文曰:“吾未娶,若然,则美事。”一约即定。叔文归欺其妻曰:“贫无道途费,势不可共往,吾且一身赴官,时以俸賙(zhōu周)尔。”妻诺其说。叔文与兰英泛汴东下,叔文与英颇相得。叔文时以物遗妻。

后三年替回,舟溯汴而进,叔文念:英囊箧不下千缗,而有德于我,然不知我有妻,妻不知有彼,两不相知,归而相见,不惟不可,当起狱讼。叔文日夜思计,以图其便,思惟无方,若不杀之,乃为后患。遂与英痛饮大醉,一更后,推英于水,便并女奴推堕焉。叔文号泣曰:“吾妻误堕汴水,女奴救之并堕水。”以时昏黑,汴水如箭,舟人沿岸救捞,莫之见也。

叔文至京与妻相聚,共同商议。叔文曰:“家本甚贫,箧笥间幸有二三千缗,不往之仕路矣。”乃为库以解物,经岁,家事尤丰足。遇冬至,叔文与妻往宫观,至相国寺,稠人中有两女人随其后。叔文回头看,切似英与女奴焉。俄而女上前招叔文,叔文托他故,遣其妻子先行。叔文与英并坐廊砌下,叔文曰:“汝无恙乎?”英曰:“向时中子计,我二人堕水,相抱浮沉一二里,得木碍不得下,号呼捞救得活。”叔文愧赧(nǎn)泣下曰:“汝甚醉,立于船上,自失脚入于水,此婢救汝,从而堕焉。”英曰:“昔日之事,不必再言,令人至恨。但我活即不怨君。我居此已久,在鱼巷城下住,君明日当急来访我。不来,我将讼子于官,必有大狱,令子为齑(jī击)粉。”叔文诈诺,各散去。

叔文归,尤惧,巷口有王震臣聚小童为学,叔文具道其事,求计于震臣。震臣曰:“子若不往,且有争讼,于子身非利也。”叔文乃市羊果壶酒,又恐家人辈知其详,乃僦(jiù救)别巷,小童携往焉。

至城下,则女奴已立门迎之。叔文入,至暮不出。荷担者立门外,不闻耗,人询之云:“子何久在此,昏晚不去也?”荷担人云:“吾为人所使,其人在此宅,尚未出门,故候之。”居人曰:“此乃空屋耳。”因执烛共入,有杯盘在地,叔文仰面,两手自束于背上,形若今之伏法死者。申之官司,呼其妻识其尸,然无他损,乃命归葬焉。

议曰:兹事都人共闻,冤施于人,不为法诛,则为鬼诛,其理彰彰然异矣。

(选自《青琐高议》)

陈叔文是京城人。以研习经书而考中进士,经过选拔衡量,被授予常州宜兴县主簿之职。但家里非常贫困,连几天的生活费都没有,不能去赴任。他长得高大俊美,只是郁郁不快,常在妓女崔兰英家中闲坐。陈叔文谈到自己已经授官,因家穷不能赴任。崔兰英便对他说:“我虽然与先生没有旧交,但口袋里还有上千缗的钱,我早想嫁人,先生如果没有妻子,我将愿意嫁给您。”陈叔文说:“我没有娶妻,如果这样,就是好事了。”婚约便订下来。陈叔文回家骗妻子说:“家穷没有路费,看情况不能同去了,我将一个人赴任,经常把俸禄寄给你。”妻子答应了他的话。陈叔文与崔兰英就沿汴水东下,他们很投合。陈叔文常常给妻子寄东西。

三年后改官回京,船逆着汴水而上,陈叔文心想:崔兰英箱子里的钱不少于一千缗,并且对我有过恩惠,但是她不知道我有妻子,妻子不知道有她,互相都不知道,回家相见,不仅不可以,还一定要吃官司。陈叔文日思夜想,以求两全之策,最后考虑到毫无办法,如果不杀死她,就是后患。便与崔兰英痛饮直到大醉,一更天以后,把她推下水去,并且连女仆也推落水中。陈叔文哭喊着说:“我妻子不小心掉进汴水,女仆去救她,也落入了水里。”汴水流得像箭一样疾速。船家沿着河岸抢救打捞,没有发现她们。

陈叔文到京城与妻子相团聚,一同商量。他说:“家里本来贫穷过分,幸亏小箱子里有二三千缗钱,不去奔仕途了。”就开个当铺来接送典押的货物,过一年,家里更是富足。赶上冬至那一天,陈叔文和妻子上寺庙去,到了相国寺,人群中有两个女子跟在他后面。陈叔文回头一看,十分像崔兰英和女仆。一会儿女人上前招呼陈叔文,陈叔文推说其它原因,让妻子和孩子先走。他与崔兰英并排坐在厢房的台阶下,陈叔文说:“你平安无事吧?”崔兰英说:“那时中了你的计,我们两个人掉进水里,相互抱着浮上沉下地漂了一二里远,遇到木头挡住没有漂下去,大声呼喊,被捞上来救活了。”陈叔文羞愧脸红,淌着眼泪说:“你醉得厉害,站在船上,自己失脚掉进水里,女仆救你,也掉了下去。”崔兰英说:“过去的事,不用再提,让人恨透了。只要我活着就不怨你。我到这儿已经很久了,在城边鱼巷住,你明天必须赶快来看我。不来的话,我要到官府告你。一定有一场大官司,让你粉身碎骨。”陈叔文假装答应了,各自走开。

陈叔文回去后,忧虑害怕。巷口有一个收一群小孩儿教学的叫王震臣,陈叔文把这件事全告诉了他,向他求计。王震臣说:“先生如果不去,将有一场官司,对您本身不利。”陈叔文就买了羊肉、水果和成壶的酒,又怕家里人知道真情,便送往别的街巷,由小童带去。

来到城边,女仆已经站在门前迎接他了。陈叔文进去,直到晚上都没有出来。挑担子的站在门外,听不到信息,别人问他说:“你为什么总在这儿,天黑了还不走呢?”挑担的人说:“我被人雇用,那个人在这所屋子里,还未出来。因此等他。”住在这一带的人说:“这是空房子。”就拿蜡烛一同进去,有杯子盘子放在地上,陈叔文仰着脸,两只手自己捆在背后,那付样子像当今犯法被处了死刑的人。向官府报了案,叫他的妻子认领他尸体,然而没发现什么伤痕,就让带回去埋葬了。

评说:这件事京城人都听说了。把冤枉施加给别人,不被依法杀掉,就被鬼给弄死——这一事理十分明显,令人惊异啊。

本篇中的陈叔文是一个外表上“丰骨秀美”,又“专经登第”,做了主簿的文人,但他心地不善,极端自私,只要对自己有利,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先欺骗妓女崔兰英,谎称自己没有结婚,答应娶她,以便用她的钱作路费去上任。同时,又骗自己的妻子说,没有路费,不能同去,只好一个人赴官。于是,陈叔文带着崔兰英做官去了。三年之后回京,乘船途中,陈叔文考虑崔兰英与妻子“两不相知,归而相见,不惟不可,当起狱讼”,便在夜里与崔兰英“痛饮大醉,一更后,推英于水”。为了杀人灭口,连女仆也一起推下水里。然后哭着喊:“吾妻误堕汴水,女奴救之并堕水。”陈叔文从骗人到害人,灭绝了人性。又自以为得计,似乎从此便可过安稳、富足的日子了。但崔兰英与女奴阴魂不散,她们化为厉鬼,终于把他杀死。

陈叔文这一形象的意义在于:一切做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最终都要受到惩罚,即如作者所说的,“冤施于人,不为法诛,则为鬼诛”。

本篇的复仇是通过超现实的力量来实现的,崔兰英诛杀陈叔文,就代表了无辜的受害人向那些因无据可查而逍遥法外者的复仇。与《桑维翰》中的复仇一样,它们都是人民群众愿望的反映,我们不能因它存在着迷信思想,简单地否定它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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