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直觉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直觉

人在审美活动中由客观事物审美特性的直接刺激感官所产生的感觉、知觉、表象,以及在预先积淀的理性作用下所引起的审美感知。又称“审美直观”。

在美学史上唯理论者如神学美学家普洛丁否定审美直觉,认为感官感觉是靠不住的,只有天赋的心灵理性才能观照美。而直觉论者如莱布尼兹、博克、鲍姆嘉通等人又过份夸大了直觉的作用,认为审美只是一种混乱的朦胧的感觉,只是对对象外在特征的直观,无需理性的刺激。克罗齐更进一步认为直觉即表现,即美,即艺术,把美和艺术看作是直觉的产物。其实,审美既离不开直觉,又不限于直觉。

审美直觉有感性直觉与理性直觉之分,并经常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感性直觉是客观事物的美丑等特性以其感性形式直接刺激人的视、听等外感受器,形成审美的形象信息,通过传入神经传导到大脑,再通过传出神经传导到效应器,其间又经过多次反馈,从而形成的对美、丑的表象、形象的直观、直觉。它尚未经过理性的分析、判断,只是个别地或综合地反映、模写事物的形状、色彩、音响等外在的审美特性,一般只能产生初级的美感,审美的快感,有时还只是一种生理的快感。理性直觉是在已往理性活动的基础上,对事物关系或类似事物的审美特性已经有所认知的前提下,对当前事物的美丑所迅捷形成的直觉。它虽然仍表现为直觉的形式、外貌,但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理性的乃至社会功利的内容和实质,它是一种积淀了、渗透了理性或理性化了的直觉。

审美具有直觉性,这种直觉性决定了美感的具体性、形象性、生动性和丰富性。审美的直觉活动与理性活动并不相互排斥,美感的直觉性与理智性是互相联系,互为因果,并相互转化的。对自然、艺术的审美,一般都从形象的直觉开始,美的客观存在是审美直觉的源泉,审美实践是审美直觉的动因,而审美直觉的敏锐性的个性又受人的审美经验,审美能力的制约,并且是进一步展开审美想象活动、情感活动、理智活动,实现由感性向理性飞跃,使美感逐步深化的基础。同时,在整个审美心理活动过程中,还始终伴随着形象的直觉,即使当审美上升到理性阶段以后,也不抛弃形象直觉的成果,而是进一步提高了审美直觉的完整性、生动性、丰富性,并为以后审美中迅速、敏捷地产生理性直觉、理性认识奠定了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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