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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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

【作者小传】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又称大苏,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州)人。北宋着名的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和诗人,与其父苏洵、其弟苏辙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苏轼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其诗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其书法能自创新意,擅长行书、楷书,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着有《苏东坡全集》和《东坡乐府》等。

1056年(嘉祐元年),20岁的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翌年,他参加了礼部的考试,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高中进士第二名。嘉祐六年(1061),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今陕西凤翔)府判官。后因家中变故,丁忧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服满还朝,仍授本职。神宗即位后,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因上书反对变法,不容于朝廷,于是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元丰二年(1079),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苏轼坐牢103天,几濒临被砍头的境地。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今湖北黄州)团练副使,经此一狱他已变得心灰意懒,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荒地,种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为自己起的。

宋哲宗元年(1094),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以礼部郎中被召还朝,后升为翰林学士。此后他再度自求外调,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回到阔别了16年的杭州当太守,在杭州他修建了一项重大的水利工程,也就是如今着名的“苏堤”。可好景不长,他又在元祐六年之后因为政见不合,以“讽刺先朝”的罪名几度遭到贬谪。直到元符三年(1101)大赦,他在复任朝奉郎北归的途中,卒于常州(今江苏常州),谥号文忠。

苏轼一生的仕途并不平坦,多次卷入新旧党派的斗争中,成为北宋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但他在文学、书画等方面的艺术成就却是无人能及的,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他的文学思想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摆脱束缚,“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轼在才俊辈出的宋代,在诗、文、词、书、画等许多方面均取得了登峰造极的成就,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文学和艺术天才,受到后人的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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