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非让《蝴蝶印记》散文鉴赏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转载

1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

于是蝴蝶飞得开心,醒了却变成不情不愿的庄周。

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就是这样让人看不透,似梦非醒之间,到底何为真假,何谓醒来?

我昨夜梦见他结婚了,和二十年前那个梦一模一样。

一个很旧的房子,但是屋子很干净,摆设整齐。我知道这是他的新房,还在给他打扫。他偷偷走进来,拥我入怀,说:“我不结婚,我要和你一起。”

我贪恋着他的怀抱,心里却满是哀怨,正蹙眉跟他说话,感觉他抱着我的手忽地松开了,我就一直掉下去,掉下去,直到冒着冷汗醒来,眼角的泪湿透了枕巾。

我吃惊地坐起来,摸摸枕巾,枕头不知何时已经湿了一大片。

一些时日,我便整日恍惚于梦,觉得他是我那只飞走的蝴蝶。醒来身影犹在畔,恰如梦里指尖上的流光,倏地飞入我的心间,只在胸口留下一个蝴蝶印记。

兀自跳着舞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醒没醒来。我恍惚还停留在他离开的那一年。我从北京回家,他掉着眼泪跟我说再见。我还眯着眼睛,仰着娃娃脸,使劲儿对他笑:“哭啥?我会嫁给你,我还会回来的。”

我觉得真的很好笑,我们不久就会见面!

他最后一个电话却说:“你不要来了,我要结婚了。”

覆鹿寻蕉,得失之间。南柯一梦,恩爱皆空,梦里的计较,醒后白费的一场心思。黄粱饭好,此爱无从,好梦依稀记得,彩色如花美眷已经转眼剩得黑白底片。

一切随梦远走。

2

因梦迷于境,梦终究是梦,我为一场梦甘愿自缚为囚。

隔街的废墟着了很大的火,惊惶喧哗的人们在夜里发出很大的声响。

我梦见父亲没有离开,他好端端地就站在我身边。

我拉着他的手,失而复得的惊喜让我小心翼翼,我要给父亲买最好的衣服,我要给他买所有的好吃食,然而天黑着,除了惊喜是亮的,一切黑乎乎。

商店还没开业,我仔细陪着他,眼睛都不敢眨,只想一心守护他,想他多留一些时候。

他的笑容在梦里是如此和蔼好看,也不像往日那样皱着眉头,我乐得围着他身前身后转悠一夜,抬眼看到他在,揉揉眼他还在,于是满心欢喜,以为凡事可待。

那天和平时一样,记得妈妈来电话说“你爸生病去了医院,赶紧过来”。我去的时候,他睡着,闭着眼睛没同我说话。他天天早起都去晨练,每天都走五公里,腊月也未曾间断,我以为就是感冒,能有什么事呢?

从病房出来,医生说情况很凶险,建议马上转院。我妈带着我弟弟妹妹跟着上了救护车,让我留下准备做手术的钱款。我就看着大家都走了,留下我一个。当我把事情办完,大家跟我说,他已经顺利做了手术。我赶车要去,他们告诉我:“你要有个准备!”

那深夜里,冷得让人心寒。

半夜十二点,我等在殡仪馆里接他,我看着他穿着那种我没见过的很古怪的衣服和鞋子,鞋子上好像绣着莲花,那莲花在鞋底异常生动,好像随时会引着蝴蝶飞来。子夜的寒气,带着冰碴儿的刺心凉。

之后,我总会梦见他笑着回来。可是,清晨的阳光射进帘子的缝隙,梦倏忽不见。

当祭祀坟头的香火袅袅,我看见我曾和父亲,只隔着一个午夜。

3

日光灯白得不真实,明亮得晃眼睛。我提前一个小时煮好饺子,热气熏在窗子上,总感觉还有什么东西,没给孩子带上,于是一遍遍打开行李检查,又把拉锁拉上。

儿子新兵入伍,凌晨三点集合,看着他听见点名大踏步登上军车,我和所有送行的人一样站在车窗下。四周是漆黑的一片,车灯开着,很多家长踮起脚尖抻着脖子抓紧时间叮嘱着,我隐约看见孩子带着军帽的轮廓。

忽然想起他十岁时,那天早上给父亲送葬,本来说好让他爷爷送他上学。未承想,告别会时,孩子跟着去了,最后给姥爷磕了头才肯走。现在这个小不点已经长成一米八的男子汉了。

谁想得到去年刚送他进大学新生报到,今年又送他去当兵?

汽车鸣笛,我握着孩子的大手松开,送新的鞭炮噼啪作响后,车子启动了。他挥挥手,把头转了过去。

那刻我发现我们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人事,竟然早已随梦走远。那些曾视为一切的东西,在生命里曾高调介入,又淡淡离落。

一场缘分不知所起,但知所终。繁华和喧嚣只是一转眼。

背对着灯光,我一个人坐在角落,看送行的人笑,看他们哭,看他们的欢欣寂寞。

浮欢之后,总是清冷地散场。

等了两个月,儿子从部队写信,字迹难得的端正:

“妈妈,我坚持要求当兵的时候,是冷静而坚决的,我知道我有一些不得不改变的东西。我弄丢了一样被我视为‘精神所归’的东西,所以心灰意冷,在入伍前我找了回来,为了不让自己再次失去,我还是下决心来到部队。姥爷去世时,我不懂生死,可是深夜站岗的时候,我在想,人活着就像一場大梦,那唯一最真实的东西,是什么?”

这小子邮回来一张在部队照的照片,气宇之间,已有英挺的神色。眉梢处是一个以前出水痘留下的印子,竟然恍惚是蝴蝶的形状。

4

夜半醒来,看到手机屏幕里映出自己的脸,突然意识到自己不是当初那个少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还记得当年这个十八线小城,工作不好找,我成了体制外的临时工。先进没我,工资少几倍,干活在一线。三年之内,三番五次被领导“穿小鞋”,只得隐忍。

那时候我爱上了喝酒,尤其是五十度的纯粮食小烧,虽然辣喉,进了肚子,就感觉浑身暖起来,驱走寒凉,哪怕人情淡薄,貌似喝下去,也觉得浮世温暖。

有一段日子,我常常借喝酒去排遣心情。记得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妈有一次回家说,他们同学聚会,我爸在饭店,看到其他桌的女孩子喝多了耍酒疯,因为女生背影看着像我,他连忙冲了过去。

后来,我爸就经常做很多好吃的,在家里温壶酒,笑着喊我:“来,闺女,老爸陪你在家喝点。”

谁知不过数年寒暑,再喝这酒,竟然无味。

人世间的情爱和富贵荣华味如肉糜的香,触手犹温;却陡如南柯郡的梦,不过是老槐树下一场宿醉。

我不知道我会闯进谁的梦里,抑或始终是,白驹过隙天地间孤独的自己。

我有些天浑浑噩噩,觉得生命总是先斩后奏。如果活着就是为了不断告别,那么父母子女亲疏爱恨、相遇相聚又是为了什么?

人生乍看,像是被虫子咬过的花,满目疮痍,却在浮光中璀璨。既然一切这么苦,那我们的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把儿子邮回来的军装照夹进水晶相框,才发现后面还有一行字:“那唯一最真实的东西,是我离开您才感受到的:我们在告别中接受着自己的成长,一代传承一代的是——爱”。

想起叶圣陶先生写的《没有秋虫的地方》,他说:“心如槁木不如多愁善感,迷蒙的醒不如炽热的梦,一口苦水胜过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

寂寂沉默,终不敌炽烈。

生命所隐,在零落纷飞的日子里渐渐显露。我终于看到,那些岁月刻下的丑陋伤疤,竟然有朝一日会化成一只只蝴蝶翩跹在生命的险途。

无论得失,都殊胜而美好。

若为你,这人间终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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