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柯勒律治·忽必烈汗》经典诗文赏析
忽必烈汗下令在大都
造一座富丽堂皇的逍遥宫:
那里有圣河阿尔夫
从深不可测的洞穴深处
流入不见天日的海中。
于是方圆三十里的沃土
修起围墙、 建起楼台无数:
那里有花园, 园中流水闪清辉,
还有杂花生树, 树树散清香;
还有森林, 古老与群山同岁,
林间茵茵草地, 铺满了阳光。
但是, 啊! 那充满幻奇的深谷,
顺着青山而下, 横过一片雪松!
蛮荒的所在! 神圣而又令人迷惑,
仿佛是下弦月下面一位美妇
常来这里为恶魔恋人悲恸!
又从深谷腾起喧嚣, 日日夜夜,
似乎大地在急促粗重地呼吸,
那是个巨大的水泉时时喷涌:
急湍的水柱不时间断地冲到上空
溅起大块碎石犹如弹起的冰雹
又象连枷击打谷粒四处迸跳:
然后在翻转跳动的巨石中间,
它顿时倾身投进圣河的深渊。
圣河奔流,穿过山谷和丛林,
一二十里行程迷离、千回百折,
于是抵达了人不知其深的洞穴,
跃进死海,挟着一片喧腾;
喧腾中忽必烈听见远方传来
祖先预言战争之声如同闷雷!
逍遥宫之影,
飘浮水波中;
音响交错清可闻
来自喷泉和溶洞。
这非凡的构思真是鬼斧神工,
阳光和煦的逍遥宫里有冰雪洞!
一位少女抚竖琴,
我曾相见在幻梦:
阿比西尼亚姑娘,
弹的竖琴好悠扬,
歌唱阿布拉山峰。
倘若我能在心中
复活她和谐的乐声
它将使我的欢欣如此深沉,
我定要用激越悠扬的音乐,
在空中筑起那座逍遥宫
那充满阳光的宫阙! 那冰雪洞!
听见音乐的人都会看见它们,
人人都会高呼:当心! 当心!
他的目光炯炯, 他的头发飘动
环绕他三重, 围他在圈中,
诚惶诚恐, 快把眼睛闭上
因为蜜样的露一直是他的食粮,
他还一直饮用天堂里的琼浆。
(陆永庭 译)
这是英国 “湖畔派”诗人柯勒律治三首著名的 “超自然”诗之一(另两首是 《克利斯托贝尔》 和《古舟子咏》 ) 。 据诗人自己的说明, 在一七九七年夏, 作者因身体欠佳, 在波洛克和林顿之间的一座孤零零的农场住宅闲住。 一次服用了镇静剂后药力发作, 即于座椅上入睡,当时作者手持《普查斯游记》 ,正读至“忽必烈汗下令在此处建一座宫殿和一座宏伟的御花园。 于是一道围墙围起了方圆十英里的肥沃土地。 ”作者酣睡三小时, 梦中得诗二、 三百行。 不幸的是他醒来之后还没有把它完全记录下来, 就被一个来访的客人打断了。 客人走后, 他发现剩余的部分已从记忆中消失。 记下来的就是这五十四行,故作者给它的副标题是“梦中的幻景。 一个片断。 ”
《忽必烈汗》是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梦境, 是瑰奇的诗与音乐之梦。 诗中这些景象构成了它的浪漫情调: 古代东方富丽堂皇的宫殿,深不可测的圣河, 神奇的深谷, 月下的美女, 喷涌的水柱……。 诗人极尽想象之能事, 使梦幻中的景象绘声绘色、 有动有静, 给人扑朔迷离、 目不暇接之感, 真所谓“鬼斧神工”。 最后一节,忽然调子一变,出现短句: “一位少女抚竖琴, /我曾相见在梦中。”景象也突然转换,持竖琴的非洲姑娘与忽必烈毫无关系。这时诗人的“我”出现,至此,已经不是纯粹的梦境描写了。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已有比较清醒的自我意识,诗人写到这一步,即使不是如他所说的被客人打断, 是否也“好梦难续”呢?诗的结束仿佛自然而然,并不给人以残缺的感觉。最后诗中出现了一个被音乐迷住、象是着了魔的诗人的自我形象:他目光炯炯,头发飘动;食蜜露,饮仙乳,周身散发着灵光。这自然使人联想起庄周笔下的那个吸风饮露的“真人”形象。
这首诗借用忽必烈的一点事迹,让诗人的想象力自由驰骋了一番。它并无通常所谓的主题,只有情调和气氛。诗中所有奇诡而不连贯的景象都是诗人想象力综合的结果。柯勒律治曾就诗人的想象力作过理论的论述,他说想象力是“促使各物混合并进而熔化为一的一种善于综合的神奇力量”, 是诗的“灵魂” (《文学传记》)。在这首诗中,诗人正是运用想象的力量把本不相关的人和物“熔化为一”把它们塑造成为一个“有风姿、有意味的整体”。它的“超自然”就在于它是在想象力的作用下的“更高意义的自然”与“人类灵魂”的结合,而不是对自然的复制。这首诗虽然有叙事的因素,但事件本身只不过作为想象的材料和契机,目的还在于制造一种情调。因为本意不在于叙事,所以事件的不完整和景物的随意变换并不妨碍诗在情调上的完整性。尽管此诗是一个片断,中外评论家仍然认为它在艺术上是完美的。有的西方评论者把它看作下意识心灵如何在想象性创造中的一个演示。既然诗中所写的事件本身并不重要,诗中突出的因素就是音乐的美。因此,这首诗仿佛没有内容,但却韵味十足。蓄意雕琢的诗句,精心推敲的音响,各种韵的独出心裁的运用, 以及用异国情调的名字(Xanadu,Alph,,A bora,A byssi ni a)使这首诗带有很强的音乐性。只是经过翻译,诗的音乐美已无法完美重视,在这里我们不能一睹原诗的丰采。这种以音乐性见长的诗在它之前是罕见的,它开创了一类以音乐、气氛之美为主要内容的诗体。
(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