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三年游击战争(194年秋~197年秋)
1934年秋至1937年秋,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长征后,坚持在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8个省的红军和游击队,分别在赣粤边、闽赣边、闽西、闽粤边、闽中、皖浙赣边、浙南、闽北、闽东、湘鄂赣边、湘赣边、湘南、鄂豫皖边、鄂豫边和琼崖等15个地区,同持续“清剿”的国民党军进行的游击战争。
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34年秋至1935年春,是由正规战向游击战争、由苏区斗争方式向游击区斗争方式的战略转变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留守各根据地的红军,在苏区失陷后,坚持斗争,顽强战斗,最终都保存了下来,并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或在实际斗争中逐渐认识后,实现了战略转变。
第二阶段:1935年春到1936年冬,是以分散的游击战与优势的国民党军的“清剿”相对抗的最艰苦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各地的红军游击队在当地中共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的掩护下,与强大之敌周旋,坚持斗争,度过了种种难关,进而形成了15个游击区,建立了37个主要游击根据地,并使游击武装有所发展。
第三阶段:1936年底“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到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是实现由国内战争向抗日民族战争的战略转变阶段。在这一阶段内,红军游击队一方面不断粉碎国民党军和保安团队的“清剿”,一方面又以民族利益为重与当地国民党当局进行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和平谈判。1937年10月,根据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达成的协议,以南方8省保存下来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4军(简称新四军)。在海南岛坚持斗争的红军游击队,于1939年3月发展成为琼崖抗日游击队独立总队。
红军战士穿用过的草鞋
红军使用的手榴弹
红军渡河作战使用的马尾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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