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元》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颜元》人物故事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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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元》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颜元》人物故事小传

颜元(公元1635—1704年)字易直,号习斋,清博野(今河北博野)人。初好陆九渊、王守仁之学,后又尊崇程、朱理学,晚又对程、朱学派有所批判。曾主讲于漳南书院。和学生李塨注重实学,世称颜李学派。有《习斋记余》、《四书正误》、《四存编》等。

〔正 史〕

颜元,字易直,博野人。明末,父戍辽东,殁于关外。元贫无立锥,百计觅骨归葬,世称孝子。居丧,守朱氏《家礼》惟谨。古《礼》:“初丧,朝一溢米,夕一溢米,食之无算”。《家礼》删去“无算”句,元遵之。过朝夕不敢食,当朝夕,遇哀至,又不能食,病几殆。又《丧服传》:“既练①,舍外寝,始食菜果。饭素食,哭无时。”《家礼》改为“练后,止朝夕哭,惟朔望未除者会哭,凡哀至皆制不哭。”元亦遵之,既觉其过抑情,校以古《丧礼》非是。因叹先生制礼,尽人之性,后儒无德无位,不可作也。于是著《存学》、《存性》、《存治》、《存人》四编以立教。名其居曰习斋。

肥乡漳南书院,邑人郝文灿请元往教。有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等科,从游者数十人。会天大雨,漳水溢,墙垣堂舍悉没,人迹殆绝。元叹曰:“天不欲行吾道也!”乃辞归。后八年而卒,年七十。门人李塨、王源编元年谱二卷,钟錂辑《言行录》二卷,《辟异录》二卷。

《清史稿·颜元传》卷四八○

〔注 释〕

①练:古代祭名。父母去世第11个月祭于家庙,可穿练过的布帛,故以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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